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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2年01月21日 08:38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fdt/202201/370724.html

“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启动以来,四川省达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安排部署,围绕“铁拳出击护民生铁腕治乱促发展”主题,集中执法力量,迅速开展行动,重拳出击,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查处了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

案例一:达州某医药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经营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为“有菌生长”,结论为不合格。同时该批口罩涉嫌假冒,侵犯商标权利人专用权。涉案口罩共计12万只,案值1.32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目前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案例二:通川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非法买卖人民币和违法广告案

2021年12月25日,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公安分局和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公司经营1990版壹佰元人民币图样、第五套人民币大全等收藏品图样的制品,悬挂有宣传广告图片。当事人买卖第五套人民币及其他印有人民币图样的制品没有依法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同时在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广告上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给予警示和合理提示的标语。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1月6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人民币图样制品86张(套、盒);2.处罚款16万元。

案例三:开江县崔某某涉嫌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燃气灶案

2022年1月5日,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线索摸排,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和仓库检查发现有大量的燃气灶具零配件及部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包装箱,查获涉嫌假冒的“OPAICN”、“喜贵”等49个品牌的燃气灶共计1012台,案值50余万元。涉案燃气灶具制造工艺及材料粗糙,质量低劣;部分产品没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生产许可证号;部分产品没有熄火保护装置;部分产品上面没有强制3C认证。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案例四:万源市某商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1年12月13日,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接到投诉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了外包装标识“国窖1573酒”白酒120瓶、标识“五粮液”白酒165瓶、标识“贵州茅台酒”白酒18瓶。经商标权利公司鉴定上述303瓶白酒,均系假冒产品,案值43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案值较大,其行为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移送万源市公安局。万源市公安局已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五:渠县田某某销售食品中虚假宣传案

2021年11月11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当事人经营场所门市检查时发现,张贴一张宣传广告,内容为“卡倍多羊奶是全国知名品牌,总部位于西安,全国接近3000家专卖店,渠县一、二店正在发展中,诚邀你加入我们”等。当事人不能提供“卡倍多羊奶是全国知名品牌”的相关证明,在销售食品中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2021年12月21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达州市达川区某学校涉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抽查考核不合格案

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范某在参加2021年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中,首次考核成绩为57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范某仍在学校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且未参加补考,被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达州市教育局联合发文通报。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目前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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