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贯彻落实专题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2017年9月5日)


  • 提高供给质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是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经过长期不懈努力,我国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但也要看到,我国经济发展的传统优势正在减弱,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矛盾和问题突出,特别是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不足,迫切需要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现就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质量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更加注重以质量提升减轻经济下行和安全监管压力,真正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作为提高供给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持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推动我国产业价值链从低端向中高端延伸,更深更广融入全球供给体系。

    ——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提高。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推动各种创新要素向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端集聚,提升质量创新能力,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推动创新群体从以科技人员的小众为主向小众与大众创新创业互动转变,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建设质量强国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智能化、消费友好的中高端产品供给大幅增加,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进一步提升,中国制造、中国建造、中国服务、中国品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实现价值链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质量效益特征更加明显,服务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快,以技术、技能、知识等为要素的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形成一批质量效益一流的世界级产业集群。

    ——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区域特色资源、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等资源优势充分利用,产业梯度转移和质量升级同步推进,区域经济呈现互联互通和差异化发展格局,涌现出一批特色小镇和区域质量品牌。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释放。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高效运行,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对外交往的支撑更加有力。

    二、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

    (四)增加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

    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推行种养殖清洁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化肥使用。完善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开展出口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推进行动,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带动提升内销农产品质量。引进优质农产品和种质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绿色产品供给比重,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增强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继续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加快提升营养健康标准水平。推进传统主食工业化、标准化生产。促进奶业优质安全发展。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等现代食品产业。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提高中药质量稳定性和可控性。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五)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

    加快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撑民众消费升级需求。推动企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向中高端迈进。推动家用电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改善空气净化器等新兴家电产品的功能和消费体验,优化电饭锅等小家电产品的外观和功能设计。强化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新型视听产品的信息安全、隐私保护,提高关键元器件制造能力。巩固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箱包等传统产业的优势地位。培育壮大民族日化产业。提高儿童用品安全性、趣味性,加大“银发经济”群体和失能群体产品供给。大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

    (六)提升装备制造竞争力

    加快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提高关键领域核心竞争力。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提高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产品性能,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发展智能制造,提高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的加工精度和精度保持能力,提升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的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推行绿色制造,推广清洁高效生产工艺,降低产品制造能耗、物耗和水耗,提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效。加快提升国产大飞机、高铁、核电、工程机械、特种设备等中国装备的质量竞争力。

    (七)提升原材料供给水平

    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开发和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提高煤炭洗选加工比例。提升油品供给质量。加快高端材料创新,提高质量稳定性,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先进基础材料供给能力。加快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焦炭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稀土、石墨等特色资源高质化利用,促进高强轻合金、高性能纤维等关键战略材料性能和品质提升,加强石墨烯、智能仿生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布局,逐步进入全球高端制造业采购体系。

    (八)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建设百年工程。高质量建设和改造城乡道路交通设施、供热供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范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科学论证、科学决策,加强重大工程的投资咨询、建设监理、设备监理,保障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和重大设备质量。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装修部品部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

    (九)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家政企业创建服务品牌。发展大众化餐饮,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显著改善旅游市场秩序。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加强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多式联运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物流全链条服务质量,增强物流服务时效,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提升冷链物流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规制创新,加强电子商务产业载体、物流体系、人才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支持发展工业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提升银行服务、保险服务的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水平。开展国家新型优质服务业集群建设试点,支撑引领三次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十)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城市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和优质职业教育供给,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

    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鼓励创造优秀文化服务产品,推动文化服务产品数字化、网络化。提高供电、供气、供热、供水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创新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供给。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结果通报,引导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十一)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

    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鼓励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项目维修、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出口,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紧密结合、联动发展。推动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质量国际合作。

    三、破除质量提升瓶颈

    (十二)实施质量攻关工程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组织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加强与国际优质产品的质量比对,支持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成型方法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控制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可靠性专项行动计划,重点解决关键系统、关键产品质量难点问题,支撑重点武器装备质量水平提升。

    (十三)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改革标准供给体系,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加快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建设,建立标准化军民融合长效机制。推进地方标准化综合改革。开展重点行业国内外标准比对,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我国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开展对标达标活动,鼓励、引领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

    (十四)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引导、保护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积极性。开展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法创新。鼓励企业优化功能设计、模块化设计、外观设计、人体工效学设计,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提高产品扩展性、耐久性、舒适性等质量特性,满足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消费友好等需求。鼓励以用户为中心的微创新,改善用户体验,激发消费潜能。

    (十五)推进全面质量管理

    发挥质量标杆企业和中央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提质降本增效。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整合生产组织全过程要素资源,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管理、供应链管理、合作研发管理等,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十六)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对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做好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区域和跨境执法协作。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国门质量安全底线。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汽车等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提高产品安全、环保、可靠性等要求和标准。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扩大召回范围,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基础建设工程。建立责任明确、反应及时、处置高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消费环境。

    (十七)着力打造中国品牌

    培育壮大民族企业和知名品牌,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以产业集聚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为重点,开展区域品牌培育,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实施中国精品培育工程,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等品牌培育和保护,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和民族品牌。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培育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开展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推动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化工作。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不断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搭建交流平台,提升中国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十八)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四、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

    (十九)加快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紧扣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经济建设重点领域的需求,建立、改造、提升一批国家计量基准,加快建立新一代高准确度、高稳定性量子计量基准,加强军民共用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快制定一批计量技术规范,研制一批新型标准物质,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科学规划建设计量科技基础服务、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区域计量支撑体系。

    加快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简化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

    完善国家合格评定体系。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管理和能力认可制度,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认证支撑能力。建立全国统一的合格评定制度和监管体系,建立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次采信机制。健全进出口食品企业注册备案制度。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二十)深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加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保持中央、省、市、县四级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系统完整,加快形成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开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助推中小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全面加强质量提升。构建统筹协调、协同高效、系统完备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军民融合发展体系,增强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整体支撑能力。深度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国际治理,积极参加国际规则制定和国际组织活动,推动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国际互认和境外推广应用,加快我国质量基础设施国际化步伐。

    (二十一)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

    加快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共享开放,开展一站式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加快培育产业计量测试、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品牌咨询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优质公共技术服务。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共享质量基础设施,推动互联互通。

    (二十二)健全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加强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妥善化解贸易摩擦,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建设一批研究评议基地,建立统一的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信息和技术服务平台。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不断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建立贸易争端预警机制,积极主导、参与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

    五、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

    (二十三)加强质量制度建设

    坚持促发展和保底线并重,加强质量促进的立法研究,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研究修订产品质量法,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服务业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担保、缺陷产品召回等领域立法工作。改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全面清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快向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制度转变。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建立健全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机制。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二十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科技计划持续支持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和应用重点研发任务。实施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

    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采购活动组织管理,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全过程,形成保障质量和安全的政府采购机制。严格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切实把好产品和服务质量关。加强联合惩戒,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建立军民融合采购制度,吸纳扶持优质民口企业进入军事供应链体系,拓宽企业质量发展空间。

    (二十五)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开展质量主题实践活动。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加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企业和职业院校成为质量人才培养的主体,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教育网络。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评价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水平。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培育众多“中国工匠”。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控制小组实践等活动。

    (二十六)健全质量激励制度

    完善国家质量激励政策,继续开展国家质量奖评选表彰,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加大对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形成中国特色质量管理模式和体系。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降低职业技能型人才落户门槛。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七)实施质量强国战略

    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研究编制质量强国战略纲要,明确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统筹各方资源,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持续开展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示范活动,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质量发展道路。

    (二十八)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研究质量强国战略、分析质量发展形势、决定质量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国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建设。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强化市、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

    (二十九)狠抓督察考核

    探索建立中央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以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探索构建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三十)加强宣传动员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报道我国提升质量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讲好中国质量故事,推介中国质量品牌,塑造中国质量形象。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抓紧出台推动质量提升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落实到位。要组织相关行业和领域,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抓紧行动起来 为质量提升而战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全国质检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非常高兴相聚上海,共同出席中国质量(上海)大会。今天下午,插空套开一个会议,主要对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对贯彻落实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精神提出要求,也对党的十九大前有关重点工作进行强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批准设立中国质量奖,对省级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工作考核,批准召开国际性的中国质量大会。首届中国质量大会于2014年9月15日在北京召开,李克强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这次召开中国质量(上海)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王勇国务委员出席会议并讲话,确实鼓舞人心。当前,质量工作正处于爬坡奋进的关键阶段。召开这样的国际性会议,对我们拓宽国际视野,学习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质量工作追赶国际先进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大家回去后,要认真传达学习,特别是要学好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学好王勇国务委员讲话,结合学习中央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借助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贺信东风,全系统需要抓紧学习贯彻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今年9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以中发〔2017〕24号文件出台《指导意见》;1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播报,用时3分多钟;13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我代表总局作了解读宣传。《指导意见》面向全党全国各行各业,共有40多个部门会签,学习贯彻这份文件是全党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国的一件大事。质检部门作为质量工作主管部门,是党的一块重要阵地,也是《指导意见》主要参与起草部门,更有责任学习在前、宣传在前、落实在前。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

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怎样深入解读这份重要文件?我们认为,至少要从三个方面加以学习理解。

(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此进行了部署。我们理解,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研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包括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蕴含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这是我们坚定不移走强国路、加快实现中国梦的一个战略举措。中国是一个大国,正在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央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党100周年前,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周年,即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围绕这个奋斗目标,许多领域提出强国目标和战略,诸如要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科技强国、文化强国等等。所有这些强国,最直接、最主要的衡量标准和追求目标,无疑都是质量。某种意义上说,大国和强国的根本区别就是质量。鉴于此,中央明确强调,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党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质量强则国家强,质量兴则民族兴。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就是以质取胜、强国圆梦的重大行动。

第二,这是我们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迈向中高端的一个战略举措。经过几代人几十年奋斗,我国已形成门类齐全的产业产品体系,其中22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中国制造行销全球。但也要看到,我们许多产业产品是拼规模、拼速度拼出来的,处于价值链中低端。中央一直在强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进而推动中国经济从中低端迈向中高端。实践证明,转型发展必须从质量着眼、从质量入手。要去低端产能,就要有基本的质量标准作为门槛;要迈向中高端,就要有较高的质量标准去引领。所以,提升质量是转型升级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和抓手。这个突破口盯住了,就能冲出中低端;这个抓手抓住了,就能攀上中高端。

第三,这是我们改善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一个战略举措。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告别了短缺经济之后,老百姓对衣食住行的追求明显提高,质量需求也明显提高。相比之下,质量供给的短板也日益凸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不是需求不足,或没有需求,而是需求变了,供给的产品却没有变,质量、服务跟不上。有效供给能力不足带来大量“需求外溢”,消费能力严重外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所以,《指导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提高供给质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是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这也是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着重阐述和强调的。我们就是要通过提升质量来改善供给,着力打造“中国制造”物美价廉的金字招牌,不仅满足国内消费需求,而且也能得到更多国外消费者的青睐,更深更广地融入全球供给体系,从而实现更高质量的供需平衡。因此,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体现真正对国家对人民负责,是真正的利国利民之举。

(二)《指导意见》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行动纲领。中央发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号令,怎样开展行动?《指导意见》把这个号令、这个重大战略部署具体化、系统化了,向全党全国作出了最集中、最有力的质量动员。《指导意见》共6个部分、30条,总体上可以分为目标要求、主攻方向、主要举措、保障措施四大板块,相继回答了提升什么、怎么提升、怎么保障提升的问题。

第一板块是目标要求,提出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指导思想强调“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第一次将质量强国战略用中央文件的形式正式确定下来。基本原则包括“四个坚持”,即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国家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主要目标分为总目标和分目标,总目标就是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建设质量强国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分目标有4个,分别是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释放。

第二板块是主攻方向,瞄准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细化成8个重点领域,包括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装备制造、原材料、建设工程、服务业、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对外贸易。这些领域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这些领域的质量提升上去了,我国的质量总体水平也就上去了。

第三板块是主要举措,提出提升质量的“7+1”举措。“7”包括质量攻关、质量标准、质量创新、质量管理、质量监管、质量品牌和质量共治,其中有很多实招硬招新招,比如建立质量分级制度、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满意度”跃升、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基础建设工程、实施中国精品培育工程等。“1”是“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专门单列一部分,要求加快构建高水平的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及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为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板块是保障措施,提出提升质量的“4+1”保障。“4”是制度法规、财税金融、人才教育和质量激励,这些措施非常全面,也非常具体,许多都是开创性的。“1”是组织领导,这是个大保障,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建立中央质量督察、加强宣传动员4个方面内容,特别强调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市、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充分体现了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

(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指导意见》,部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充分体现了中央抓质量的决心和作风。我们感觉,这是学习《指导意见》更需要认真学习领会的。

首先,这个《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央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的坚定决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还提出要一个一个行业抓,直到抓出成效。这次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这个文件,作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具体部署,确实是在带头下最大气力抓质量,为全党确立了标杆,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

同时,这个《指导意见》也充分体现了中央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抓全面从严治党、抓全面深化改革包括“放管服”改革、抓扶贫攻坚、抓环境治理、抓“一带一路”倡议等,都是说到做到、一抓到底,成绩有目共睹。通过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动员部署质量提升行动,我们深切感受到中央对质量的重视程度、看到中央抓落实的力度。这再次向全社会发出一个强烈信号,中央言必行、行必果,说了就要去做,就要见行动,就要求实效。

二、抓紧抓好《指导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

我们常讲,党有号召,我们就要有行动。现在中央出了题目,我们就要主动破题、做好文章,交出满意答卷。9月13日,《指导意见》公开见报,当天总局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并且在新闻发布会一结束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学习贯彻,可以说是分秒必争、马不停蹄。各地质检两局也迅速响应,比如这次到浙江、上海,就了解到浙江省质监局正在起草报送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上海检验检疫局“国检青年”微信公众号生动形象地宣传文件。当然我们也了解到,许多地方质检两局也都在抓紧宣贯。今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我们在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提升质量的要求时曾指出,“机遇难得,抓不住就是我们的失误;责任重大,干不好就是我们的失职。”今天我们再次强调,“抓紧行动起来,为质量提升而战”。这是向全系统发出的战斗号令,全系统都要喊响做实。尤其要在4个方面抓紧行动。

一要抓紧学习。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把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把《指导意见》作为必修课、教科书来学。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分。抓紧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带头学习。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研讨,特别是要组织各类业务骨干深钻细研,学原文、悟原理,吃透文件精神,真正入心入脑、融会贯通。

二要抓紧宣传。《指导意见》面向全党全国各行各业,大家都在学习,理解就会不同。作为质量工作主管部门,我们要带头担起宣传解读的职责。对内,列出专题,印制辅导读本;对外,充分利用报纸、网站、自媒体等各种载体加强宣传。还可以接受电视访谈、组织专家解读、开展巡回宣讲等,在全社会掀起一个质量提升的舆论热潮。前面解读文件的6个部分、30条四大板块,大家可以在此基础上再研究细化,分为一个一个具体话题加以解读宣传,让《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准确、系统具体地传播开来、根植下去。

三要抓紧落实。质量提升,贵在行动;质量提升,要抓紧行动。《指导意见》涉及质检系统的任务,我们要抓紧带头落实。总局将尽快下发组织全系统学习贯彻《指导意见》的通知,拿出系统内的分工方案。涉及兄弟部门的任务,也要积极推动落实。《指导意见》印发后,总局迅速向中央办公厅报送了涉及各单位各部门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各地质检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内外发力,抓紧起草具体的实施方案,盯住具体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真正压实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抓紧协调。《指导意见》涉及各级党委政府及各单位各部门。大家回去后,首先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当好参谋助手。各地质检两局要加强联络,以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主,检验检疫局全力配合,一起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具体意见,请党委政府去动员、去部署、去推动。特别要注意向地方党委汇报,因为这是党中央的文件,党委要主动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各类协调机制的作用,着力开好质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技术性贸易措施等联席会议,做好协调工作。要借助协学会、院校、媒体等各方面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质量提升行动中来,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三、做好当前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党的十九大将于10月18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系统要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上海)大会贺信为动力,继续深入落实年初部署,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优化质检技术服务、推进关键性改革,同时抓好基层基础建设,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十九大、保障十九大。

一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找准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这个“发力点”,牵住标准这个“牛鼻子”,打好质量宣传动员、质量攻关整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打造中国质量品牌等“组合拳”。要拿出一部分重点产品、重点服务质量提升的优异成果,向党的十九大献礼。今年以来各地质检部门主抓的130类198种重点产品,必须紧紧盯住,争取见到效果。我们在浙江抓马桶盖质量提升,“政、产、学、研、检”齐心协力,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产业、学校、研究部门、质检部门一起攻关,促进台州马桶盖质量水平大幅提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就要像这样下最大气力去抓。要加强质量攻关整治,继续一个一个行业抓,运用各种手段,动员各方力量,切实破解影响质量提升的实际问题。同时,要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对质量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挂牌督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

二要深入组织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这是今年年初我们就开始抓的工作,也专门开过部署会。要紧紧盯住国门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决不能在中央如此重视质量的情况下出任何纰漏。如果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也不能回避,更不能捂着,要勇于正视,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当前,国门安全排查出的问题还有一些没完成有效整改,少数地区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进展较慢,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总局将组织10个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查,既要找出问题,也要总结推广经验。对各类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要从监管对象、管理方式、制度层面研究分析相关因素,全面处置、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三要深入搞好质检技术服务。用好质检技术手段,进一步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今年“质量月”,我们启动了以“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为主题的质量技术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在全社会反响很好。要持续推进,实施“一站式”质量服务,帮扶企业升级质量基础,强化服务型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助力出口企业质量升级,助推质量提升。近期,通关便利化倍受关注。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6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切实解决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高、检验检疫和通关流程繁琐、企业投诉无门等突出问题”。国务院明确提出,今年通关时间要再缩短三分之一。现在商务、海关等部门都采取了实际措施,通关时间都在缩短。我们也要高度重视,把提高通关效率作为重中之重,摆到最突出的位置,尽最大的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四要深入推进质检重点改革。在全面深化质检改革的同时,抓住质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推进改革,加快质检职能转变。

——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我们从2015年就开始抓这项改革。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座谈会点名让我们发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审议,并批准在江苏宿迁召开现场交流会,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王勇国务委员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足以看出国务院的看重、鼓励和鞭策,也足以显现这一改革的重要分量。这一改革必须作为重头戏来抓。下一步,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等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切实做到四个“更”:一是许可更准,进一步将许可管理的对象聚焦在高风险产品上,重点落在保质量安全上。二是审批更简,大幅删减企业申报中的“繁文缛节”。三是监管更强,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动政府质量监管到位、企业质量管理到位、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到位、监管保障措施到位。四是服务更优,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全面实施电子化和无纸化网上申报。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汇报,李克强总理专门提出要求。这段时间,我们在抓紧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将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全系统要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要求,着重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重点推动百万家企业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二是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2018年全面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争取到2020年,各类获证组织总数从目前的60万家增加到100万家。三是持续推进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改革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大力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加快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四是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加快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脱钩,加快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快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五是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构建“一带一路”认证认可合作机制,扩大国内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开放,积极参与认证认可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完善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法规建设、政策引导、科技支撑、人才培养和投入保障。

——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这是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门作出的部署,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体现了中央对检验检疫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极大信任。国务院将于近期出台文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一定要高度重视,解读好、宣传好,抓紧开展行动。要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质量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全面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和管理结果运用。需要强调的是,风险预警既是加强监管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服务的重要措施,不仅进出口商品要搞风险预警,国内产品质量监督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抓紧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这也是中央深改办交给我们的任务,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我们正按文件要求,认真分解任务,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分布实施,着力推进7项重点任务,包括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国际合作和互认。当务之急,是抓紧编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清单、认证目录和实施规则,力争年内发布第一批,优先选取消费类产品开展认证,让消费者尽快有获得感。

五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越是关键时刻,越要注意自身建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一刻都不能放松;特别是反腐倡廉这根弦,一刻都不能放松。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在开会、出差、接待及日常工作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质检队伍打造成作风过硬的队伍,展示出良好的风采,经得住党和人民的检阅。

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已成共识

——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侯建国在2017“国是论坛”上的致辞

编者按:9月21日,由国务院参事室、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主办,新华网承办的“2017国是论坛”在北京举行。本届论坛以“走进质量时代”为主题。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侯建国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以下为致辞全文。

尊敬的万钢副主席,各位嘉宾: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国是论坛”。“国是论坛”每年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研讨、共商国是,积极向党和国家建言献策,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届论坛聚焦质量问题,作为联合主办方,我谨代表质检总局,向参加论坛的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热烈欢迎,向大家长期以来对质量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质量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质量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地阐述了提高供给质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是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强调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今年9月是第40个全国“质量月”,盛事接连不断。9月15日至16日,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成功举办,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强调中国高度重视质量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努力为世界提供更加优良的中国产品、中国服务。9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这次论坛以“走进质量时代”为主题,汇聚名家,纵论质量,再次释放一个强烈信号——质量乃国之要事、民之关切,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已成为全党全国全社会的共识。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传统优势逐步减弱,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发达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都把质量上升到战略层面。美国1987年颁布了《质量促进法案》,德国、日本等国也在发展的关键阶段,通过实施质量战略实现了经济崛起。我们既要借鉴发达国家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也要立足现实国情,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质量发展道路。

如何更有规划、更有步骤、更有成效把我国经济发展推向质量时代?我们理解,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动员各地各部门、各行各业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有助于从更高层面、在更大范围、以更大力度向全党全国全社会进行质量动员,进一步调动各方面抓质量的积极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质量基础。要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要探索建立中央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是提升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能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各国在质量领域的竞争,很大程度表现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的竞争。目前,我国质量基础设施仍然存在“小弱散”现象,被国际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在数量上仅占美国的53%,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数量仅占国际标准总数的1.1%,全国96.2%的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数少于100人,占总数0.6%的外资机构市场份额却接近7.6%。我们必须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加强各级政府与行业、企业质量技术体系的融合发展,形成泛在协同、准确统一、可靠高效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既确保企业随时随地获得即用即有、可靠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也为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提供不可或缺的“技术执法”保障和支撑。要加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于中国制造、中国建造、中国服务、中国品牌,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要加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参与、积极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和国际互认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在全球质量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企业是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主体,也应该是质量提升的责任主体。据统计,我国现有企业280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6100多万个。我国企业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但制造业企业平均质量损失每年仍超过2000亿元,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远超发达国家;反映出口商品质量的产品平均出口单价,分别低于德国76.19%、日本57.06%、美国31.84%;制造业企业亿元产值发明专利数平均约为0.4件,距《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0.7件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企业平均寿命、品牌数量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夯实企业质量主体作用,要着力抓住源头和终端。一方面,要抓住生产的源头,利用质量基础设施提升质量。大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完善,要在质量提升中当好标兵,将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产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中小企业数量庞大、创新活跃、影响广泛,贡献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创造了50%以上的税收,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但从整个供给体系看,中小企业质量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是质量基础比较薄弱,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企业质量诚信意识较为淡薄。要深入开展为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引导帮扶中小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抓弱项、补短板、填洼地,切实提高质量保证能力。另一方面,要抓住流通和消费的终端,用好缺陷产品召回这个利器,进一步扩大召回范围,完善召回法律法规体系、行政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首负责任,倒逼质量提升。

四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质量工作的目标追求,就是不断满足人民需求。人民对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的期盼,就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期盼。在“质量强国怎么建,我向总理说句话”活动中,网友就提出了6386条相关意见和建议。百姓的关切就是需求,如何让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是建设质量强国的题中之义。当前,百姓对于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需求增长强劲,而现有供给却不能充分满足需求。近年来,我国游客抢购日本马桶盖、韩国化妆品、澳洲奶粉等新闻屡见不鲜,2016年我国游客境外消费总额达到2610亿美元,遥遥领先其他国家和地区。海外“爆买”现象很大程度上凸显了我国当前供给结构的失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就要抓住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组织质量攻关,开展国内外标准比对,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产品质量差距。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要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制售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五是构筑质量工作多元共治格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在政府层面,要加快完善质量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质量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在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功夫,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加大对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教育网络,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水平,提倡“工匠精神”。在社会层面,要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中介组织等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畅通质量举报投诉渠道,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集中社会力量推进质量提升。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质量共治也需要学界、研究界的支持。国务院参事室作为政府决策的智力支持机构,汇聚了大批有德、有望、有才之士,打造了极具影响力的“国是论坛”。希望在接下来的议程中,各位参事、专家学者、企业家能够紧扣质量,发表真知灼见,共商质量提升大计,共同办一届特别讲质量的论坛,共同开启一个特别讲质量的时代,以质量提升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

最后,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质检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9月30日,质检总局党组书记侯建国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阶段性工作汇报,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质检总局局长、党组成员支树平,总局党组成员陈钢、田世宏、李元平、秦宜智出席会议,总工程师韩毅、总检验师张际文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指导意见》印发后,全社会反响强烈,质检系统更是倍感振奋、备受鼓舞。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指导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召开全国质检系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工作部署会进行专题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有力有序。

会议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既是重大机遇,更是历史责任,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看待《指导意见》、落实《指导意见》。要始终牢记质检队伍是党的队伍,切实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把质量工作摆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把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指导意见》上来谋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质量提升贵在行动、重在落实。全系统各单位要用《指导意见》统一思想,把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要建立和加强质量提升行动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方案,抓紧推动工作落实。要结合各自职能,对照《指导意见》,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过程中,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履职尽责,以质量提升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国家认监委、标准委,质检总局有关部门,总局质量提升办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只有思想重视才能自觉行动

——一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后,在全国质量领域引起极大反响,全国质检系统更是欢欣鼓舞、倍感振奋。各地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方向,制定方案措施,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对《指导意见》进行贯彻落实。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在党的历史上、新中国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其意义之重大,不言而喻。但党中央、国务院为什么要出台《指导意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什么重要作用?对这些问题,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的。如果搞不清《指导意见》的重大现实意义,思想上就不会真正重视起来,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也会打折扣,自然收效降低,事倍功半。所以,深刻认识《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是推进贯彻落实最为要紧的第一步。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坚定不移走质量强国路、加快实现中国梦的一个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质量摆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明确强调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了质量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就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作出具体部署。这是党中央科学研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包括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中央大政方针越来越突出质量,而质量提升就是贯彻这些大政方针的一个直接行动、重大行动。

天下之治,在经国济民。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迈向中高端的战略选择,也是改善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战略举措。从目前的形势看,我国经济发展的传统优势正在减弱,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矛盾和问题突出,存在大量无效供给和低端供给,特别是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导致大量“需求外溢”,消费力严重外流。基于此,中央提出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提高供给质量作为改革的主攻方向,把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作为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只有抓住质量这个关键,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才能真正振兴实体经济,进而迈向中高端,也才能真正改善供给,打造“中国制造”物美价廉的金字招牌,满足国内外消费者的需求,实现更高质量的供需平衡。显然,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强国圆梦的伟大行动,是利国利民的重要之举。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目前,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战役已在全系统打响,各地质检部门都不甘落后,纷纷出台措施,启动活动。总体来看开局不错。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全系统干部职工都能够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总局的部署上来,自始至终保持良好状态,人人责无旁贷、个个全力以赴,以百倍的热情和努力投入到质量提升行动中去,就一定能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只有方向明确才能脚步扎实

——二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向全党全国发出了行动号令。《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把这个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化、系统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开展质量工作、推进质量提升的基本遵循。只有以《指导意见》为指引,明确了方向,才能脚步扎实,一步一个脚印地把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推向深入。

以《指导意见》为指引,必须突出战略导向。《指导意见》提出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首次提出把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质量发展道路。战略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党中央、国务院将质量强国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作出明确的战略决策并进行全面部署,体现了其管方向、管长远的战略地位。建设质量强国因此成为全党和各级政府的行动指针。中央作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是质量强国战略的延伸和具体化,而《指导意见》明确了战略思路和方向,划出了路径,使中央的战略部署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因此,落实《指导意见》,既要眼前有方向,更要胸中有战略。

以《指导意见》为指引,必须体现系统全面。《指导意见》明确了质量提升行动的主攻方向,瞄准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细化成8个重点领域。既包括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生活性服务业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也包括装备制造、原材料、生产性服务业、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对外贸易等与社会生产密不可分的领域。这些领域有的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有的是亟须发展的重点,都有相应的质量提升任务。这些领域的质量提升上去了,我国的质量总体水平也就上去了。《指导意见》既面面俱到,又重点突出,为我们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点明了着力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巨细无遗,悉究本末,务求实效。

以《指导意见》为指引,必须坚持创新求实。《指导意见》提出提升质量的主要举措,包括质量攻关、质量标准、质量创新、质量管理、质量监管、质量品牌、质量共治7个方面。其中有很多新招实招,比如建立质量分级制度、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满意度”跃升、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基础建设工程、实施中国精品培育工程,等等。搞好任何工作,都离不开创新求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动力源于创新,成效基于求实。全国质检系统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创新求实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让每次创新都落到实处,力争创出新思路、新特色、新实绩。

以《指导意见》为指引,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关于保障措施,《指导意见》提出了制度法规、财税金融、人才教育、质量激励、组织领导五大保障。这些措施非常全面,也非常具体,许多都是开创性的。组织领导是个大保障,包括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加强党的领导、建立中央质量督察、加强宣传动员4方面内容,特别强调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市、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过程中,要强化政治意识,将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更加鲜明地凸显出来,使其产生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提升行动的巨大力量,以实现活动成效的最大化。

方向明了,脚步实了,目标就近了。我们相信,以《指导意见》为指引,各地区各部门、各行各业共同努力,质量提升行动一定会取得显著成效,质量强国的宏伟目标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只有措施得力才能有效推进

——三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一项现实紧迫而又繁重艰巨的任务。要实现《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关键在于通过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如果缺少实实在在的措施,再完善的方案也是一纸空文,再明确的目标也是空中楼阁。只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质量提升行动才能扎实有效地推进,最终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

措施源于政策,必须始终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这是基本前提,也是根本保证。实践表明,一些人或一些单位抓落实抓不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所制定的措施往往流于形式,执行起来也难免应付和走过场。而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源,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吃透党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的精神。因此,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把干劲集中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精力集中到推进质量提升行动上来。只有思想统一了,认识透彻了,才能制定出符合要求和实际的措施,才能同心同德,形成合力,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措施基于实际,必须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狠抓落实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能否解决实际问题,解决了多少问题,是衡量措施是否有效以及有效程度的标准。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善于把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要注重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把主要精力放在那些对全局最重要、最有决定意义的工作上,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对重大问题、重点工作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取得突破。这样才能取得全局工作的主动权,使各项工作更加协调一致,更加富有成效。

措施见于执行,强调执行力显得尤为重要。执行力来源于哪里?来源于真抓实干。现实中总有些人“决心在嘴上,行动在会上,落实在纸上”,这样显然是完不成任务的,而且这种糊弄支应的做法会产生非常不良的社会后果,对质量提升行动不仅无利反会生害。强调执行力,就是要反对花拳绣腿,要见真功夫,既看过程,更看结果。会开得再好,文件发得再多,不算有执行力;有许愿,有承诺,甚至签了责任状,也不算有执行力。只有采取扎扎实实的行动,见到可触可感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才叫有执行力。

措施成于方法,形成科学的制度和机制十分关键。没有可操作性的制度机制,再好的愿望,再好的部署,也会流于形式。这就要求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抓质量提升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督察考核机制,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同时,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于具体的质量提升工作,要细化、量化到每个阶段、每个人。要一步一个脚印,方案举措完善,布置检查到位。对做得好的单位,要肯定表扬,对做得不好的单位,要告诫批评。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管之责,时有限定之期。

目前全国质量领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活动已经动员开展起来,应该说有措施、有行动,效果初见。我们相信,只要大家都能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尽职尽责、全心全意抓好落实,推进质量提升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只有作风过硬才能落实到位

——四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一个一个行业抓,直到抓出成效。“强烈意识”“最大气力”“抓出成效”,这些词鲜明呈示出中央抓质量的决心。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中央发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号令,确实带头下了最大气力,充分体现出中央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为全党确立了标杆,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就要向党中央看齐,作风过硬,见诸行动,务求实效。

过硬的作风源于昂扬的精神和斗志。干成任务事业,都需要精神支撑,都需要进入一种充满激情、孜孜以求的工作状态。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像中央要求的那样下最大气力来抓,必须有一种精神动力。古语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亦可视为一场战役,同样需要一鼓作气。只有所有质量工作者都振奋精神、鼓起勇气、释放活力,才能形成强大的战斗力,打赢这场战役。开展这样的行动不仅任务繁重,而且时间跨度长,其间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挫折,一些人可能会产生畏难、观望情绪,甚至出现消极应对的现象。这种是典型的“再而衰、三而竭”心态,必须引起警惕。所以,要不断进行自我反思,时常检查是否真正向中央看齐了,是否与中央要求出现了差距。只有时刻警醒,不断充电,才能精神饱满,动力十足。

过硬的作风体现为实干加巧干。《指导意见》确立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要完成这些任务目标,必须始终保持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战斗作风,敢打敢拼、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工作落实。然而,质量提升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沿用老方法、老思路显然是不行的,必须勇于创新、敢于突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尤其需要创新精神。要有百折不回的意志品质和承受压力的心理素质,敢于迎接挑战,勇于承担风险,决不能徘徊观望,畏首畏尾。同时,要善于把解放思想的观念与实事求是的作风统一起来,把创新精神与实干作风结合起来,做到实干加巧干,真正把质量提升行动推向深入。

过硬的作风成于“有为”守于“有忌”。落实《指导意见》,必须突出强调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岗位,把精神和智慧集中于下最大气力抓质量提升上来。所谓“守土有责”,就是忠于职守,做到知责、践责、担责,尽一切努力完成任务,达成使命。这是“有为”。但是与之相对应,则是责任心缺失,其结果必然是完不成任务,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据其表现,可以归纳几个“忌”:一忌“花架子”,口号喊得响,实则两张皮,骗不了百姓,却丢掉了人心;二忌“走过场”,看似措施一堆,却从不联系实际,满是虚火,不抓症结;三忌“一阵风”,或前热后冷,或前紧后松,最终功亏一篑……凌空蹈虚,难成质量大业;有责实干,方能善作善成。

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是党中央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锻造出堪当大任的过硬作风。此刻,扎实过硬的作风,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抓质量提升的“行动力”。所有质量工作者都要向中央看齐,鼓起精神斗志,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质量提升,善始善终、善做善成,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贯彻《指导意见》 促进质量提升①

迈向质量时代的方法论 建设质量强国的攻坚战

全球化时代,采取什么样的发展战略和竞争策略,是一个关系国家未来的重要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对推动我国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这份《指导意见》,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迈向质量时代的方法论,打响了建设质量强国的攻坚战。

迈向质量时代的方法论

在新时期促进经济发展的方法论中,质量提升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部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符合经济规律,适应现实需要。

从比较优势理论看,我们过去依靠的价格、劳动力优势,正面临发达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双向挤压”,相对优势日益削弱,迫切需要以质量的提升对冲劳动力等诸方面成本的上升,形成新的比较优势。提升质量是必由之路。

从产业结构升级理论看,全球价值链视角下的工艺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跨产业升级等升级方式,基本都是以质量导向,旨在增强企业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低附加值产业向高附加值产业、低端产业向高端产业的转变。提升质量是必选之策。

从后发优势理论看,利用后起国家在推动工业化方面的特殊有利条件,中国经济实现了连续多年快速发展,目前已处于从“跟跑”过渡到“并路”的新阶段,从“数量追赶”切换到“质量追赶”的新时期,亟需由过去的“铺摊子”转到“上台阶”。提升质量是必越之坎。

从内生增长理论看,从20 世纪90 年代开始,增长理论家提出了三种类型内生增长模型:产品种类增加型内生增长模型、产品质量升级型内生增长模型、专业化加深型内生增长模型,这些模型充分表明,在新科技革命的浪潮中,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源泉。提升质量是必掘之源。

从经济学理论可以清晰看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中央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科学研判,对经济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是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指导意见》向全社会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现在到了抓质量的时候,到了全社会都来重视抓质量的时候了。这是我国经济迈向质量时代的新号角。

建设质量强国的攻坚战

“追赶型”经济体发展的难度主要表现在质量提升上。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一个一个行业抓,直到抓出成效。

这次党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向各行业传递了一个强烈的信念:中央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带头下最大气力抓质量提升,务求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在各行各业落地生根,务求质量提升行动在各行各业开花结果。

与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工作中长期规划《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不同,党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立足于短期见效,打攻坚战。《指导意见》聚焦8个重点领域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发展短板,相继回答了提升什么、怎么提升、怎么保障提升的问题,从实施质量攻关、质量标准、质量创新、质量管理、质量监管、质量品牌、质量共治等7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硬招、实招和新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创新性。

比如,在组织实施方面,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前所未有地将党委领导摆在突出位置,提出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在政策支持方面,提出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与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在破解瓶颈方面,提出实施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可靠性专项行动计划,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用先进标准倒逼企业提升质量,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等。

如果说《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勾画了建设质量强国的蓝图和目标,那么,《指导意见》指引着建设质量强国的行动和实践,肩负着加快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使命。

如果问:在过去30多年中,哪些潮流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最常见的答案可能是:数量追赶。假如同样的问题在几十年以后再次被提出来,那么这个答案可能就会是:质量超越。

——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赵陕雄

贯彻《指导意见》 促进质量提升②

健全质量人才培养体系 推动“工匠精神”落地生根

自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工匠精神”后,201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发扬“工匠精神”。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要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培育众多“中国工匠”。质量之魂,存于匠心,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说明了人才是建设质量强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最具能动性的因素,而培养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质量人才,是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前不久,中共中央 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体现了政、产、学、研、用协同推进的质量人才培养思路。《指导意见》分别从构建质量全民教育体系、建立质量研究教育网络、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三个方面,明确了质量人才培养的一系列战略性制度安排。《指导意见》关于质量人才培养的一系列新战略、新理念、新思路,抓住了质量教育的关键痛点,回应了质量时代的核心关切。

《指导意见》提出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突出了质量人才培养的系统性。

质量强国,人人有责,质量提升,从小抓起。只有在中小学加强质量教育,鼓励学生参与质量实践活动,在他们的心中早早播下优质的种子,未来才有可能成长为质量的参天大树。因此,在中小学教育中渗入质量元素,是培养质量意识,塑造中国特色质量文化的关键。

质量提升需要多层次的人才供给,不但需要质量技术创新的拔尖人才,还需要质量研究与教育的专家学者,更需要千千万万的工匠人才。比如,德国完备的高等教育体系,对制造业的质量提升就起到了显著的支撑作用,其中的工业技术大学和应用科技大学是德国高等教育的一大特色,它把大学教育和工程教育结合起来,促进课堂教学与企业实践的密切融合,为德国制造业的质量提升培养了大批实用型人才。而吸引世界各国争相学习的是,德国富有特色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职业学校的学生同时也是企业的学徒,学徒在校学习和在企培训交替进行,并以企业培训为主,完善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为德国培养了大批工匠人才,是“德国制造”质量享誉全球的重要保障。《指导意见》不但明确提出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更突出强调加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推动企业和职业院校成为质量人才培养的主体,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将强化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实现制造业企业与学校一体化育人,这既是学习世界成功经验的务实之举,也是推动我国质量提升的关键一招。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教育网络,突出了质量人才培养的协同性。

近年来,我国对质量教育越来越重视,新成立了多家质量研究与教育机构,但一定程度还存在协同性不足、合力不够的问题,还存在质量研究与教育和企业需求两张皮的问题。无论是形成质量教育的合力,还是实现质量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都需要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与企业共同发力。《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四者共同参与的质量教育网络,这样的质量教育网络,将搭建起质量研究与教育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对质量研究采取合同式科研的形式,对质量人才采取订单式培养的模式,将实现优势互补、多方共赢,大大提升质量研究与教育的效率。令人振奋的是,就在《指导意见》发布后的第九天,筹备已久的中国质量研究与教育联盟在上海成立,这是对建立质量教育网络相关要求的最好回应,联盟将融合、协同政、产、学、研各方力量,打造质量人才的孵化器。

《指导意见》提出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突出了质量人才培养的实践性。

人才培养,重在实践,实践是质量人才加快成长的大熔炉。生产一线是进行质量实践活动的最佳场所,提高广大工匠人才在一线进行质量创新的积极性,需要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尤其在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取消后,需要尽快建立新的质量人才评价制度。为此,《指导意见》适时提出了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评价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水平。质量人才在职培训和质量人才激励,是企业质量人才再生产和质量技能提升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为此提出一系列制度性安排,比如,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培育众多“中国工匠”。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这些要求突出了质量人才培养的实践性,将推动企业成为质量人才培养的主体,促使工厂车间成为工匠养成的主阵地。

《指导意见》提出了完整的质量人才培养政策体系,突出了质量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实践性,对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也使“工匠精神”不再停留于精神层面,而真正在中国大地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王春艳

贯彻《指导意见》 促进质量提升③

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专门强调“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这是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战略部署,对我国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体现了对当前质量教育现状的准确把握。人才是质量供给的创造者,其质量素养水平直接关乎国家质量供给水平,是衡量国家质量水平的重要尺度。放眼国际,质量供给水平高的国家无不与其拥有高质量素养的人才有关。德国、日本这些质量强国背后都是靠高质量素养的人才来支撑。纵观国内,那些备受诟病的产品质量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虽然原因各种各样,但几乎与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质量知识不够、质量意识薄弱、质量技能不高等密切相关。质量教育是将质量知识传授、质量技能培养、质量意识培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人才培养行为,其目的是提升人才的质量素养。当前,我国质量教育发展滞后,存在“系统性”不强、“协同性”不足、“融合性”不够、质量教育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成为人才质量素养提升的制约因素。将质量教育放在国家发展战略大局中加以谋划,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迫切需要。

凸显了全面质量教育的特征。《指导意见》既明确在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院校等开展质量教育,也明确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参与质量教育的要求,还明确了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好质量教育组织作用。既提出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以培养质量专门人才,也提出提升包括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在内的质量素养。《指导意见》之所以作这一安排,源于中央对质量时代的准确把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就是推进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随着这一进程的推进,经济发展对人才质量素养要求将越来越高,需要在人才开发中融入质量元素,将人才的质量知识、质量技能、质量意识贯穿于人才开发整个过程,为质量提升提供人才支撑。质量教育根本在于通过质量知识传授、质量技能培养使各类人才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而质量意识形成需要久久为功,这决定了质量教育要“全面”推动。

彰显了质量强国建设和人才强国建设的协同性。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整体与局部关系等观点告诉我们,强国战略只有协同推进、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才能有效形成推动强国建设巨大合力。“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的特性,决定了人才强国战略是强国的第一战略,《指导意见》又提出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此背景下,推动人才强国战略与质量强国战略协同实施、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实现两大战略耦合,对形成“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强盛”的强大合力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质量教育对培育人才质量素养、建设质量专门人才队伍具有基础性作用,又对质量提升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是协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质量强国战略的重要体现。

抓住了质量人才培养的重点。技术技能人才是直接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一线劳动者,是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直接体现者,其质量素养直接关乎质量强国建设成效,最需要具备良好质量素养。造就一支掌握一定质量知识、具有较强质量意识、拥有较高质量技能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是充分发挥人才在质量强国建设中第一资源作用的重要方面,也是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的重要推手,更是质量强国的重要部分。当前,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高质量素养技术技能人才缺乏,成为了制约建设质量强国的关键性因素。《指导意见》提出“推动企业和职业院校成为质量人才培养的主体”,抓住了高质量素养技术技能人才紧缺这个重点。

总的看来,《指导意见》所提出的“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训体系”的战略安排,契合了质量提升的现实需要,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方面,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质量教育的顶层设计,细化质量教育具体措施。另一方面,各类学校、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要积极行动起来,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大力推进质量教育。

——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王山、李桐

贯彻《指导意见》 促进质量提升④

符合市场规律 顺应时代要求

质量的定义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GB/T 19000-2015/ISO 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将“质量”定义为客体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可以看出,质量的好或坏不仅与客体本身的固有特性有关,还与满足要求的程度有关。在经济总体水平较低的非洲,有购买通过对废旧轮胎直接加工而成的“轮胎鞋”的现象。在我们看来,“轮胎鞋”不透气、不卫生、不美观、没有舒适性,质量极差。这就是由于人们的需求不同,质量的定义也发生了改变。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不断向好,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改善。物质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使人们对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家也适时提出“质量强国”。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就提出要“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我国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矛盾和问题突出,迫切需要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之际,2017年9月5日,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历史性的文件”,它的发布是“中国质量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质检系统的一件大事”,让广大质量工作者“深受鼓舞,也倍感责任重大”。随后,14日国务院又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国发〔2017〕4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科学预防和有效控制质量安全风险,是“促进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

《指导意见》和《意见》一个注重“质量提升”,一个注重“风险监管”,但有着相似的推进思路,即把市场的还给市场,把政府的回归政府。

企业主体原则

《指导意见》明确质量提升行动的基本原则之一即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意见》中也指出要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主体。无论政府出台多少鼓励、推动、保护、引导、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最终落实者都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千万家企业受价格(收益)影响,以此决定对消费者提供产品/服务的质量。“好市场”就是要尽量促进交易双方的总剩余(收益)最大。打造“好市场”,既要发挥其优胜劣汰的功能,又要发挥其基础资源配置的作用。要使市场的功能与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需要开放市场、自由贸易,政府不能过多地直接插手企业的生产行为。《指导意见》中涉及到企业的部分,通篇俱为“鼓励”“推动”“引导”“保护”“支持”“帮助”“维护”等非“直接命令”的词汇,就是要依靠政府的各种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的生产/服务行为,促使其提升产品/服务质量。

政府引导作用

看不见的手不是万能的,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明确企业主体作用并非政府完全对市场不管不顾,完全放开。有些企业追逐的是利益而非质量。一味地要求企业提供优质产品/服务显然有违经济规律。如何在保证企业足够利益和企业提供优质产品/服务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就需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考量着政府的“指挥艺术”。《指导意见》就是这么一根完美的“指挥棒”,它结合我国经济发展传统优势的减弱与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矛盾和问题突出的经济现状,提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从国家政府层面(而非针对企业)确立了8个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提出了七大主要举措和五大保障措施。《意见》是实现“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之一,对各相关部委下达了五大工作任务,共22项,和四大保障措施。不难发现,无论是“行动纲领”《指导意见》还是“任务书”《意见》,都着重发挥国家政府的引导作用,希望通过鼓励政策和监管制度来引导、规范企业行为,推动质量提升行动进程。

汲取优秀经验

当今世界处于大联通时代,从个人到企业到国家,没人能“独善其身”。特别是《指导意见》和《意见》中都提到要加强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判预警,一是倒逼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不断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二是摸底排查国内外同类产业质量技术水平差距,推动制定符合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央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的坚定决心,也充分体现了中央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的行动指南,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行动纲领,符合经济规律,顺应发展潮流,是广大质量工作者的“质量宝典”。

——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万曙峰

贯彻《指导意见》 促进质量提升⑤

全面履行职能 落实质量提升

质量提升关系国计民生、产业竞争力和民众福祉。作为国务院主管质量工作的直属机构,质检总局要担负起推进质量强国战略的重任,推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好质量提升行动。

在全面深改的时代,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须遵照中央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抓好质量提升发展规划,做好质量发展顶层设计;抓好质量提升监管执法与落实,建设法治质检;抓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公共服务型质检。

抓好质量提升发展规划

做好质量提升工作,要加强质量提升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注重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切实发挥好质检职能,在经济总量平衡、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发展成果评价等方面服务好国家科学的宏观调控。从作为质量提升主体企业的角度来讲,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是一项长周期方能收效的工作,现实来讲,却需要直接付出相应对价、承担一定经济成本。要实现质量提升发展规划理念和措施的落实,尊重企业在质量提升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必须承认和尊重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的逐利性,承认质量提升长周期收效和短期投入负担性之间存在张力的矛盾。

从政府层面来讲,作为国务院主管质量的直属机构,转变计划经济时代大包大揽的思维,尊重企业质量提升主体责任的地位,尊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角度,包大揽大,负担起企业力所不能及、不愿为的事项。质检总局要从改善和加强宏观质量管理的角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引领发展方向,增进对质量发展趋势的研判能力,构建质量提升落实体制机制设计,统筹管理、统筹协调质量提升事项。

要推动宏观调控理念和方式的创新,将质量提升纳入科学的宏观调控体系,综合运用财政、税务、金融、货币等政策引导和标准、计量、合格评定技术手段。遵照《指导意见》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五位一体”的共治思想,可以采取“植入式”,即将质量提升的要求“植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相关宏观调控政策文件之中。采取由总局和有关部门联合发文、争取以国务院名义颁发文件、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发布区域性落实中央精神的具体措施。措施中要将质量提升的目标具体化,明确质量提升行动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具体利导性和约束性手段。

抓好质量提升监管执法与落实

质量提升在根本上要靠作为市场主体、质量提升责任主体的企业遵循市场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但是市场机制并不总能实现培优汰劣,尤其是质量领域,往往会出现“市场失灵”、假冒伪劣横行的局面。这就需要由政府更好发挥作用,挽救“市场失灵”出现的局面。质检总局在完善质量治理体系、提升质量治理能力、实现质量提升中居于枢机地位,负有质量领域宏观管理的职责,按照授权和职责要求,要实现国家意志的贯彻落实,也需要发挥法定的职能手段。作为“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质检总局要立足行政执法职能,按照分类监管、激励引导的思维,充分运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手段,强化执法,践行职责。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关于行政执法体制“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既要尊重地方政府在“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方面探索“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也要注重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部门质量领域执法的指导、协调和执行履职的监督。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作为保留“必要的执法权”的中央政府直属机构,要按照推进综合执法的要求,加强总局自身在执法体制方面的创新,整合总局层面执法力量,构建质检系统执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合执法手段,提升执法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改革工作,一分布置,九分落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重在落实。质量提升工作散布于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各个地区。要实现质量水平提升,必须选准抓手,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狠抓督察考核,打通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质量提升行动的号角已经吹响,打好质量提升行动这场战争,要兵马未动,研究先行。首先要尽早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学习研究中央巡视制度、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研究其组织构成、工作机制、追责原则、追责方式的可资借鉴之处,推动形成构建中央质量督察工作机制的前期方案。抓督察以促工作效能,抓督察以促工作落实,以有效监督为核心,合理构建和完善中央质量督察工作的发现机制,启动机制、查处机制和问责机制。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于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发挥质检总局宏观管理的作用,要加强质量提升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以考核为抓手,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好履行质量提升职责。质检部门还要创新公共服务理念,增加公共服务供给,通过月份、季度、年度、中长期质量评价报告等形式,对产品、行业、产业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形成发展方向的指引。

抓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逐步产生的。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国家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萨缪尔森将公共产品定义为: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减少的产品。按照萨氏的解释,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等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公共产品存在的意义在于弥补由市场主体基于市场原则开展生产、教化、消费的私人产品的不足,解决市场失灵、垄断及外部性等问题。

按照《指导意见》关于“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要求,要充分发挥质检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备、技术手段丰富的优势,加强技术性公共服务提供,应该从如下三个方面做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作。

提升认识,加强建设。要从奠定科学技术发展基础,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高度认识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我们要打破质量基础设施是质检部门一家事情的错误观念,明确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国家属性,确立统一的名称,整合机构,构建体系。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知晓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职能定位,是和高铁、高速公路、“信息高速公路”一样,是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发展进步、国家有效治理的基础。

主动服务,注重运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既要注重建设,也要注意运用。首先要“服务三种执法”。充分发挥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技术支撑作用,服务好质量监督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执法,服务好地方综合执法,服务好质量领域各相关部门执法。通过统一公共服务平台依照规范认定的结果信息依法公开,数据共享,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国通行”,形成执法的互认和协作,推进执法科学性和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非意识形态”特性,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以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为抓手,发挥大国影响力,形成新的文明圈。在做好基本服务职能前提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服务好市场主体尤其是技术能力弱的中小企业。

深化改革,科学管理。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推动各类机构改制成为公益社会组织或国有公益性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科学的管理首要的分类管理的思想,改制后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服务对象确定工作机制。对于服务执法和服务国家战略的事项,因涉及国家安全,不宜采取竞争机制,应由政府和职能部门以合同或委托的方式购买服务。基于政府对平台的“所有者”地位,所有对政府公务活动的技术支持,都不应该收费,由国家统一付费。鼓励平台开展社会服务,获取收入。探索建立所有者权益和服务费用的协调机制。

开展质量提升的蓝图已绘就,坐而论道道已明,起身实行行且稳。我们必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勇做全面深化改革的探路者,敢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承担好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

——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裴会涛 刘霞

贯彻《指导意见》 促进质量提升⑥

在进出口质量安全中推动多元共治

《指导意见》是质量工作的指导方针,对破解当前质量工作的难题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指导意见》中提出“推进质量全民共治”:创新质量管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质量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

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一直以来,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治理中扮演着全能型机构的角色,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以及社会组织,都将质量安全问题的最终责任主体归结为检验检疫部门。

无论是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还是从检验检疫部门有限的行政资源所面对的日益扩大的监管对象的角度,检验检疫部门都不可能承担质量安全的全部和最终责任,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出口质量安全的责任体系中,只是一个监管的责任主体,而监管很显然只是决定质量安全水平的一个外在条件。进出口质量安全的真正责任主体在企业,这个企业不仅仅包括生产企业,也包括其他的供应商、经销商等企业。

笔者以为,更好地落实《指导意见》,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抓紧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改革步伐:

授权与分权的管理方式

在进出口检验监管过程中,检验检疫部门应该广泛采取授权与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即“有所为,有所不为”,准确把握自身的职能定位,聚焦质量安全。检验检疫部门在出口检验监管领域应当首先对公共职能与市场职能进行界定,通过授权与分权的方式将市场职能还给市场——企业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作为政府公共职能的进出口质量安全监管领域,政府应当全额投入,全力保障,做到在质量安全领域政府职能不能“缺位”。

在除了政府质量安全监管之外的竞争性产品领域,则应该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作用,使质量好坏的判定,成为一种真正企业私人的竞争性行为,在这个领域政府要做到不“越位”。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正确处理好自身的职能定位,将自身的工作重点转向对质量安全风险的监管,充分借用市场的力量对进出口商品质量进行有效的约束,而不是对具体产品质量的检验。通过有效利用这种监管方式,在检验检疫机构自身有限的能力与进出口商品数量规模急速增长的情况下,从监管的成本和效用的角度来说是极为适用的。

绩效目标控制取代行政规制

在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监管过程中应当引入并实施明确的绩效目标控制,逐步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逐渐改变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实行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

这就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必须根据我国进出口贸易的需要,对过去不适应进出口贸易需要的规制进行调整,明确界定检验检疫部门与进出口企业的职能边界,同时不断进行检验监管模式的创新,优化工作流程,真正实现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有效监管。

实现多中心治理

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在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中引入多元的主体。在进出口质量监管领域,政府不再是单一主体,而只是其中一个主体,要把市场和社会主体引入其中,实现多中心治理。政府的管理方式也从以往的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在多中心治理中,政府更多地扮演了一个中介者的角色,做好“舵手”而不是“划桨手”,做好“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即制定多中心制度中的宏观框架和参与者的行为规则,同时运用经济、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为公共物品的提供和公共事务的处理提供依据和便利。

因此,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治理,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不同主体的作用。三个主体都有内在的关系,质量是由市场主体生产,消费者作为市场主体购买,政府作为公共主体进行监管或服务。近年来的质量治理实践表明,单靠政府一家单打独斗解决不了我们当前面临的进出口质量难题,检验检疫部门必须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构建开放的监管平台,科学整合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全力打造“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才能实现对进出口商品质量更加高效的检验监管。

——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王虎

贯彻《指导意见》 促进质量提升⑦

增强“三种意识” 全力推动质量提升

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调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当代中国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献,开历史之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负责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的检验检疫部门,如何做好质量提升文章,在推进质量强国建设中实现有效作为,笔者以为要增强“三种意识”。

增强抓质量的自觉意识

“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 ”是检验检疫部门一以贯之的工作方针。此次《指导意见》为我们明确提出了提高供给质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首先,要始终站在推动质量强国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定位检验检疫工作,找准和确立质量提升行动的抓手。

其次,要增强落实质量提升的全局观念,增强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人民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要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布局,谋划质量提升工作,促进检验检疫的服务更有主动性,工作更有针对性,措施效果更明显。

第三,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价值导向,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包括更新发展理念,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新把关理念,寓把关于服务之中;更新监管理念,放宽许可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当好改革发展的积极促进者,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经济协调发展。

增强主动作为意识

外贸强,则检验检疫强。要切实抓住举国上下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历史机遇,增强锐意改革意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质量提升行动,立足地方实际,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在全面提升质量、推动外贸发展中实现检验检疫更大作为。

一是创新抓质量的工作机制。加大调研力度,广泛征求意见,出台服务地方质量提升行动的具体措施,使检验检疫工作更加有效地服务进出口企业发展、服务外贸出口结构调整、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融入地方,与地方部门加强合作,配合地方政府积极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国外投资和民营资本发展。发挥检验检疫技术、信息优势,不断拓宽渠道,加强内地与沿海的联系,促进内地的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打造国际品牌。

二是创新帮扶传统重点出口商品扩大出口的措施。笔者供职的宝鸡地区,农副产品出口已形成品牌和规模,要继续加大力度,扶持这一惠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产业可持续发展,做的更强更大。加强内地与沿海的联系,通过监管机制创新,促进内地农产品参与更广阔的国际市场竞争,创造知名国际品牌。抓好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宝鸡农副产品出口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使农副产品出口成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推动力。

三是创新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服务举措。宝鸡是中国西部工业重镇,也是西北具有代表性的质量优势城市。宝鸡钛产业代表了中国钛材料研发和生产领域的先进水平,产业规模居全国之首,世界第二,但其近年来国际竞争日益激烈,风险加剧。围绕这一特色产业,创新服务方式,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牵头建设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宝鸡钛及钛产品研究评议基地,汇聚行业、企业等多方力量,为企业提供精细化、定制化、专业化、技术化综合信息服务,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加重在国际市场上的话语权。同时,结合地方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装备制造业,不断创新措施,服务高新技术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积极参与新亚欧大陆桥检验检疫合作机制建设,推进检验检疫把关服务一体化;宣传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

增强能力提升意识

质量提升,关键在人。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紧把握“推动质量提升、建设高素质队伍”两大核心,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使广大干部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执法形象明显改善,成为推动质量提升的重要力量。要抓好班子建设,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大力倡导“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良好风气,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制度,凡涉及检验检疫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重大财务支出、基本建设项目等,都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始终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组班子建设基础和前提,既发挥党组书记的核心作用,又重视班子成员的集体作用,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使党组班子团结一致,精诚合作,各个成员多出力、用全力、拼韧力、保持较高的工作质量。要积极营造环境,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建立“人尽其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使每一名检验检疫干部的配置与流向更为合理。

落实好各项激励措施,努力为干部职工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让干部职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勇于探索改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尽才尽智、尽善尽美,创造出团结和谐、运转有序的工作氛围。要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用事业吸引人,情感留住人,政策激励人,岗位造就人,培训提高人,努力创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质量强则国家强,质量兴则民族兴,只有把质量提升行动落到实处,广大群众才能有质量提升的获得感,检验检疫部门也才有成就感,建设质量强国的美好蓝图才能成为现实。

——陕西宝鸡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 冀秋君

贯彻《指导意见》 促进质量提升⑧

质量提升行动重在抓好“共建共治共享”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质量工作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中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号角已经吹响。9月15日,在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举行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国家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要求以习近平主席贺信精神为强大动力,确保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笔者认为,在基层,质量提升行动重在抓好“共建共治共享”。

第一,抓好质量“共建”。共建质量发展良好秩序。《指导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看到我国经济发展的传统优势正在减弱、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矛盾和问题突出时提出的,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要迅速抓好学习,把《指导意见》作为教科书来读,努力当好《指导意见》的实践者、传播者。要积极抓好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手段,掀起质量提升的舆论热潮。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社会质量关注度。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国门生物安全、认证认可、食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组织开展“媒体看质量”系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氛围,真正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秩序。共建质量发展诚信体系。加强质量诚信建设的理论研究,优化质量诚信管理模式。引导和促进企业完善质量诚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覆盖生产全过程的质量诚信制度。以重点监管产品为切入点,组织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定期发布质量信用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好重大质量事件企业主动报告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履行企业质量诚信主体责任。健全质量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在企业注册登记、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工作中,将质量信用情况作为基本考核条件,鼓励和支持重质量、讲诚信的企业发展壮大。检验检疫、经信、商务、海关、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协同合作,共享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建立部门诚信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按照“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原则,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的质量发展诚信体系。

第二,抓好质量“共治”。一是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指导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提出的纲领性文件,这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这意味着我国把质量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这要求必须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设“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质量协作机制,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促进质量工作落地见效。此外,还要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区域和跨境执法协作。二是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美国质量管理大师威廉·戴明博士提出,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质量管理的中心是在生产制造阶段。必须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督促企业严格依法依标组织生产,建立高效运行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科学的质量自控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提高。三是推动社会共治。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月”、认证认可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和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健全质量违法举报渠道(12365热线)和奖励制度,调动全社会监督质量的积极性。

第三,抓好质量“共享”。共享质量基础设施。质量提升离不开坚实的质量基础设施。《指导意见》指出要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指导意见》涉及8大领域,这些领域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这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对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投入力度。中山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计划在2017—2020年投入3亿元人民币支持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要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统筹协调用好专项资金、建好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推动区域性质量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帮助有需要的企业就近解决质量管理人才紧缺、国外市场准入困难、检验试验仪器匮乏、技术能力短缺等问题,必将对推动中山质量提升发挥重要的作用。此外,坚持“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原则,推进建设质量资源社会化共享机制,以建设质量强市为契机,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商业机构、工商企业等合作,建立区域性质量资源共享平台,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实验室、检测鉴定机构和进出口企业中的检测资源整合为可以为企业提升质量水平服务的“公共产品”。共享质量发展政策。《指导意见》提出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包括质量制度建设、人才教育培养、财政金融扶持及质量激励制度等方面。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围绕中山产业特点和优势产业特色,中山市统筹各职能部门编印了《中山市惠企政策要点》,其中,“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内外贸易”、“企业减负”、“人才引进”、“现代服务业”等版块内容对企业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要进一步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有关政策。目前,中山市正在研究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奖励机制。检验检疫部门将遵循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的原则引导企业共享质量发展奖励政策。

——广东中山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 吴春景

落实《指导意见》 计量在行动

质检总局以切实举措发挥计量在质量提升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继前不久质检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的通知》后,10月9日,质检总局再次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优化计量 提质增效”活动。这一系列实打实举措,旨在充分发挥计量对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

计量是控制和提升质量的基础,也是工业生产的“眼睛”和“神经”。《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多处强调了计量的基础支撑作用。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质检总局关于广泛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的通知》,质检总局决定针对在质量控制、分析测试、仪器仪表检定校准方面存在的突出计量难点和痛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计量精准施“测”服务,推动计量在工业产品设计、研制、试验、生产、使用等全寿命周期中的应用,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助推产业创新发展,为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奠定坚实的计量基础。

据质检总局计量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优化计量 提质增效”活动以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为主体,重点在如何激发企业对计量工作的内生动力和需求方面下功夫。活动主要包括4项内容:组织开展“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活动、开展“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开展“中小企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计划”、建立“计量服务中小企业协作联盟”。其中,“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由质检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织开展,将选择具有典型性、先进性的企业,总结其应用计量推动发展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以适当方式向全国各行业推广。推荐组织者可于2017年12月底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质检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该负责人表示,各级质监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类型和特点,聚焦企业质量提升和实际生产中的测量测试问题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实施计量精准服务,必要时,要建立“一对一”的对口计量服务计划。要站在企业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计划和内容,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不求“大而全”,但求“小而精”,扎扎实实地为企业解决现实突出计量问题。通过优化计量,提质增效,精准服务质量提升,形成计量效能充分释放的新局面。

贯彻质量提升行动精神 落实质量提升行动任务

四川省政府召开2017年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9月21日,四川省政府召开2017年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四川省推动国家绿色产品体系打造绿色四川品牌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以及国务院对省级政府2016~2017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迎检工作建议的方案。原四川省副省长、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捷(现任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四川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32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四川省质量强省办牵头研究起草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在客观分析全省质量现状和短板的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提出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机制等内容,决心将四川尽快建设成为质量强省与西部质量高地。

刘捷要求,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好质量提升行动精神;要紧盯重点,落实质量提升新任务。各省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通力合作,在新起点上系统谋划,明确质量提升行动路线图,瞄准关键领域实施重点突破。要紧盯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产业质量;要在质量监管上下功夫,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质量攻关,推动企业积极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坚守质量安全底线;要持续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树立质量提升标杆;要创新质量监管模式,构建多方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推进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

在听取了四川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凉清就提交会议审议的3个议题所作的解读和说明之后,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也对质量强省及品牌建设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据悉,相关方案按程序送审报批后将尽快下发全省。

落实《指导意见》 抓好质量提升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需要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12日,周口市针对学习、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了以往全市质量提升工作的经验教训,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各相关部门讨论热烈,大家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持续学习 增强内生动力

《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对质量工作者提出了明确要求,更为质量工作提供了思路、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精读、细读、认真的读,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指导意见》的学习保持积极性、深入性和持续性。一是充分认识《指导意见》意义。当前,世界各国已进入质量时代,此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的幸福梦想,质量是基石、是保障、更是未来;更要自觉担负起推动质量振兴的历史重任,在实际工作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二是深入把握《指导意见》内容。《指导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破除质量提升瓶颈、激发质量创新活力等6个方面,涉及食品药品优质供给、消费品提质升级、装备制造竞争力增强等多项内容,涵盖面广,指导性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边工作、边学习、边运用,加深对内容的理解,促进知识的转化,增强学习的效果。三是牢固树立工作信心。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我们对当前质量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工作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找到了更有效的切入点。从以前的管中窥豹,到如今的天高云淡观庐山,我们不但收获了知识、方法,更收获了抓好质量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贯彻落实 确保提质增效

周口是一个人口大市、农业大市,抓好质量提升工作,关系着1149万老百姓的幸福与安全。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周口实际,继承优良传统,创新工作方法,把质量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一)明确标准,强化支撑。周口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积极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争做本行业标准的领跑者。通过3年不懈努力,周口共制定省、市地方标准51项,初步建立了8个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创建国家、省、市三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0个,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达到67%,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于2016年10月以96.5的高分通过“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的考核验收。另外,周口注重整合检测资源、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效能,为质量标准实施提供有效技术支撑。今年7月,周口以食品安全资源整合为契机,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抓手,对全市6家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了资源整合调研活动,统一了检验标准,优化了资源配置。在今后的工作中,周口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加快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弥补空白地带,突破薄弱环节,积极争取省级和国家级检验检测项目落地。

(二)重视培训,塑造工匠。治国经邦,人才为急。质量提升行动更是离不开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质量提升行动中,周口秉承“育人才、兴人才、强人才”的人才发展理念,加强对各县(市、区)分管负责人、质监局局长和各项目(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因时因地、分批分期、分级分类的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提升培训工作。其中,每年开展一次质量讲座进党校活动,举办一期质量提升大讲堂,召开一次工匠精神研讨会,组织一次新版ISO9000系列标准培训班,培养一批懂质量、敢创新、会经营的优秀企业家、职业经理人、首席质量官,塑造一批具有较高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的周口工匠。2016年,周口新增考取技术职称人员7413人,新增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09名,培养输送技术工人24.6万人,为周口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智力支撑。

(三)树立品牌,唱响周口。如今,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广大消费者往往更看重品牌。目前,周口已经有华夏钢构、凯旺电子、沈丘县聚酯网产业园区、淮阳县塑料制品产业园区等一批质量先进示范单位、示范区。2016年,周口11家企业荣获2016年河南省质量质量诚信A等企业,36件商标被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1件商标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绩是显著的,但这距政府的要求、百姓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近阶段,周口将加快制定《周口市2018-2020年品牌培育规划》,明确品牌培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路径,加强品牌培育,打造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产品、知名企业、知名品牌,讲好周口品牌故事,推广周口品牌产品,树立周口品牌形象,推动周口产品向周口品牌转变。重点推动太康锅炉园区、扶沟蔬菜园区和淮阳旅游区等争创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重点支持沈丘县、太康县争创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加大市长质量奖培育、评选和宣传力度,支持河南凯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四通锅炉有限公司等争创省长质量奖,树立质量发展新标杆。

(四)强化监管,推进共治。一直以来,周口十分重视质量监管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主体责任的质量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体系。政府方面,周口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狠抓监管重点,持续开展“质监利剑”和“中原红盾”等5类专项集中行动,把监管力量集中在关乎民生福祉、安全稳定、地区形象的突出质量问题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2016年,全市共布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26个,抽查食品2651批次,抽查工业产品342批次,办理质量违法案件2856起,有效保障了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消费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企业方面,大部分企业都能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基”的理念,加强内部管控,严把质量关卡,用心生产出老百姓放心的产品。社会方面,周口通过开展质量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实验室开放日、标杆企业现场观摩等“质量月”主题活动,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知识不断丰富,质量安全社会公治格局逐渐形成。

(五)对照考评,完善保障。一是强化评议考核。每年,周口都认真对照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工作考评细则,分解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强化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连续数年在省政府工作考核中获得B级以上等级,全市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二是健全配套政策。周口以提高质量核心竞争力为中心,研究制定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质量发展配套措施。三是加大财政投入。为保障全市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周口持续在质量创新、标准和计量体系建设、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质量必威足球彩票 、特种设备监管等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各项质量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喊口号不是目的,提质量才是初心。在提质增效的道路上,周口必会重“毫末”、抓“累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让中原更加出彩尽职尽责,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做出新的贡献!

——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广东

推动质量提升 领跑质量时代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指导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的坚定决心,向全党全国发出了质量总动员令,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方向指引。

身处“改革创新之城”,深圳检验检疫局将深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坚持“五种思维”,把握“五组关系”,突出“五个着力”,全面推动质量提升,助力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领跑质量时代。

坚持战略思维,把握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着力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首次提出把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凸显中央将质量强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质量强国战略的延伸和具体化,《指导意见》明确了战略思路和方向,提出了目标和路径。深圳局一方面立足当前,以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发力点,聚焦“3个10”,强化对跨境电商产品、妇女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消费品,供港鲜活产品、进口日本食品等10类重点食品,以及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等10类敏感产品的监管,一个一个产品、一个一个行业狠抓提升,抓出实效。深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完善供港农产品监管模式推广示范园区建设,推动“深港食品标准同城化”。深化进口缺陷消费品监测网点建设,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开展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不合格产品处理专项行动。加快宝安小家电、龙岗玩具等国家级示范区创建,提升进口LNG智慧检管示范区建设水平。开展装备制造业质量提升行动,促进深圳高端装备“走出去”。另一方面,着眼长远,结合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建设等,围绕《指导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开展专题研讨,准确研判质量发展形势,深入思考谋划未来质量工作方向,在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产业发展质量、区域质量水平、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动重大业务改革,总结提炼实践经验,通过“集成、升华、提质、上档”,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质量提升机制模式,提升工作层次,延长成绩链条。

坚持系统思维,把握好重点和全面的关系,着力打造质量提升精品工程

《指导意见》明确了质量提升行动主攻方向,瞄准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细化为8个重点领域,涵盖民生、社会生产、社会治理、对外贸易等方面,体现了很强的系统性。深圳局注重加强对质量提升工作的统筹谋划,提高工作整体性、协调性和有效性,从提升产品质量、提升服务质量、破除提升瓶颈、夯实质量基础、优化质量氛围5方面入手,出台32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工作措施,推动各领域质量提升。

深圳局注重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着力抓好反映各方关注的重点亮点工作,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提升。在前期实施质量提升“985”工程(供港鲜活产品质量提升等9大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精准服务等8项服务水平提升工程,质量共治等5套组合拳)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质量提升精品工程,包括实施质量技术帮扶“5个100”工程,推动“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推进标准提档升级工程,推动出口电动平衡车、LED等标准升级助推产业升级发展。实施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程,打造“速度最快、费用最低、设施最好、服务最优”国际一流口岸。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推荐更多深圳品牌参加“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等。

坚持创新思维,把握好质量和创新的关系,着力推动发展提质升级

质量是创新的固化和结晶,创新是质量进步的动力和源泉。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是《指导意见》确定的质量提升重要原则。只有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双轮驱动”,才能更好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从而在质量提升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精准发力、有效作为。深圳局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促进体系。进一步推进标准创新示范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标准化+”工作,围绕生命科学、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前沿领域,推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引领高科技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强化认证认可工作,加快入境验证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化平台建设,推进技术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拓展“一站式”综合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发挥深圳局技术中心作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无人机等产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推动建设国家级信息通讯产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基地,实施信息通讯产业破壁等专项行动。

坚持底线思维,把握好质量和安全的关系,着力强化质量提升安全保障

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严守安全底线是质量提升的基础和前提。深圳局将聚焦质量安全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切实解决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短板,为质量提升提供坚实安全保障。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敏感产品质量整治。完善进出口产品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提升动植物疫情和传染病防控水平。围绕通关时长、检出率、检疫处理等各方关注的重点热点,以及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供港鲜活产品、旅客携带物等敏感业务,聚焦基层一线现场操作及屡查屡犯的业务问题,抓住准入管理、证书审核、现场查验、抽采样、不合格处置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既防止“黑天鹅”,又杜绝“灰犀牛”。强化工作质量末梢治理,加强业务问题台账管理,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研发“互联网+业务督察”系统,提升业务督察智能化水平。创新务督察工作机制,建设“一支专业队伍、一项督察机制、一套工作标准、一组评价体系、一个督察系统”“五个一”督察模式,完善“督察项目库、问题风险库、标准依据库、督察表单库、督察文本库”五个督察数据库,推动工作质量提升。

坚持全局思维,把握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着力营造质量提升良好氛围

质量提升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共同努力。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既要做好质检本职工作,又要跳出质检看质量,跳出质检抓提升,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完善横向联动、纵向实施、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质量共治格局。深圳局将深化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合作,推动“质检两局携手合作,迈向质量新时代”等重点工作,打造局委合作新标杆。加强与深圳市经信委、科创委、安监局、海关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推进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全员质量活动提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水平。创新质量宣传方式,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加强质量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质量月”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推进质量宣传“五进五上”(进口岸、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商超,上报刊、上电视、上广播、上网络、上手机),广泛传播质量文化理念,增强社会公众质量意识,更好地放大“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共治效果。

质量永无止境,质量成就未来。深圳局将乘《指导意见》之东风,抢抓机遇,顺势而为,把质量提升工作向纵深推进,全面扩大优质供给,努力为加强建设质量强国、迈向质量时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深圳检验检疫局 赵振拴

时不我待 推动质量提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纲领性文件,这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具有里程碑意义。我们要抓紧行动起来,为质量提升而战,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务求实效的责任感,推动质量提升。

一、深入学习《指导意见》精神实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上坚持问题导向,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破解一系列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准确把握质量发展规律和质量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要准确把握质量第一价值导向的精神实质。质量第一的价值导向适应经济发展内在规律,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抓住了推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从国际来看,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把抓质量上升到战略层面,实现经济社会转型。《指导意见》提出“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释放了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推动我国进入质量时代的强烈信号,为我们抓好质量工作找准了定位,明确了方向。

要深刻理解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是质量提升的根本保证。质量提升工作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国家兴衰成败、百姓健康安全、生活幸福的政治问题,是党的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充分说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抓质量工作上强烈的担当意识。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指导意见》落实质量提升职责。

要充分认识改革创新是实现质量提升的根本途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市场经济大环境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逻辑下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求政府部门以改革创新精神,定目标、抓环境、搭平台,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质量提升方法路径,下最大气力改革创新,突破制约质量提升的瓶颈。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指导意见》落地

近年来,江苏检验检疫局突出质量供给、严守安全底线、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这些实践为落实《指导意见》打下基础,江苏局将结合“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突出党管质量有新机制、质量基础设施有新跨越、质量环境有新气象、质量监管有新突破和质量研究有新成果,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助推江苏质量强省建设。

党管质量有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对质量提升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各级党组织统领质量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履行领导质量提升工作的第一责任,全面提升党组抓质量制度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完善抓质量提升工作机制。

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有新跨越。充分释放质量基础设施效能,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建设具有公信力的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省检验检测资源,推动建成1-2个检验检测认证集聚区。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体系,打造全省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互联网+质量服务”公共平台,在智能便捷、公平可及方面下功夫,推进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和设施设备向社会共享开放。

质量环境改善有新气象。把营造良好质量发展环境作为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途径,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密切协作,营造质量环境、培育质量文化、塑造质量形象,铸造质量品牌。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信用结果运用。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将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结果评价纳入地方质量奖、江苏名牌等奖项评选指标。

质量监管有新突破。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功夫,确保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为实现全面质量监管探路。探索风险更可控、监管更高效、过程更透明、执法更精准的菜单式执法新模式。建立健全进出口商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开展质量状况监测,力争形成覆盖江苏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选取消费者高度关注的若干类进口消费品,探索相关检验检测数据权威发布的形式和做法。

质量研究有新成果。围绕质量提升做文章,着力打造江苏检验检疫智库,开展质量提升领域相关研究。利用政研课题平台,力争在进出口商品质量指数、出口品牌提升、示范区贡献度、质量服务、菜单式执法等领域取得成果,为质量提升做好理论储备。

——江苏检验检疫局 陈建东

以质量提升促转型谋发展

——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建设质量强市的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质量第一”和“质量强国”。9月份召开的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提出,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作为打造质量强国的根本路径。“质量第一”是我国一以贯之的质量发展理念,也是经济新常态下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要求。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推动建设质量强市和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必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牢树质量意识,扭住关键环节,凝聚工作合力,以质量提升的新突破实现漯河经济社会的新发展。

提高站位

强化质量提升工作意识

推进质量提升工作是落实“质量强国”国家战略的实际行动。质量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的集中反映,推进质量强国,是党中央、国务院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坚定不移走强国之路、加快实现中国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迈向中高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举措。今年9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党中央、国务院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抓好质量工作明确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漯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标准化和品牌引领作用日益凸现,全社会质量意识普遍增强,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存在的质量意识不够牢、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品牌建设滞后、质量基础薄弱等问题也不容忽视。要以质量提升的新突破实现漯河经济社会的新发展,就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上来,坚持质量第一,把质量提升行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推进质量提升工作是增进民生福祉的有力保障。质量关乎民生,关乎市场秩序,关乎执政之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在解决温饱以后更加重视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改善质量供给、提升质量水平无疑是其重要抓手。漯河市作为全国首家中国食品名城,质量安全重之又重,一旦出现问题,不但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和财产安全,而且会给全市经济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通过质量提升和质量强市建设,为群众创造和提供更多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服务、优质环境,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在民生改善上。

推进质量提升工作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质量提升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基本工具,某种意义上讲,质量提升的过程就是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后,漯河市经济社会发展也开始遇到诸多瓶颈制约,比如,一些累积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大量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处在产业价值链低端,产品附加值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等问题。打破上述瓶颈,一要靠质量提升,二要靠科技创新。在产业转型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科技创新与质量提升处在价值链的两端,具有明显的因果关系,科技创新是质量提升的根本途径,质量提升是科技创新的必然结果。我们要通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引导推动各种创新要素向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端集聚,提升质量创新能力,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要以质量的动力化解漯河市内在的转型压力,不失时机地以质量为主要抓手,加快产业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质量升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走出一条高技术、高效益、低能耗、少污染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突出重点

抓好质量提升关键环节

一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守好质量安全底线。质量安全是民生保障的基础,也是推动共享发展必须牢牢守住的民生底线,质量的提升,最终体现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上。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整体发展质量;要持续强化“保证质量就是保证民生,改善质量就是改善民生”的意识,通过开展产品的各类专项整治、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行动、工程质量治理、服务市场秩序整顿等实实在在的工作,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质量安全、质量品牌问题;要按照“四个瞄准”的要求,即瞄准实体经济、瞄准拉动内需、瞄准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瞄准老百姓日常消费品,锲而不舍抓质量提升,更好地服务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是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着力夯实质量基础。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胜算,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企业是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必须切实肩负起质量提升的主体责任,这是企业自我发展的需要,更是企业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要牢固树立质量理念。每个企业、每位企业家都必须真正把质量理念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把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名企业员工。重质量者得市场,轻质量者遭淘汰。有的企业因质量问题遭受灭顶之灾,教训十分深刻。要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企业要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企业自身需要,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和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主动公开信用信息,完善质量信息披露机制,建立完善质量规划、质量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体系,把质量管理贯穿到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形成质量管理的闭环流程。要提高劳动者质量技能素质。企业大发展需要“大工匠”,政府部门要带头弘扬“工匠精神”,企业要舍得花本钱、下气力抓好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着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技术工人队伍。

三是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力增强质量提升效果。市场是质量提升成效的“晴雨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最终能从市场上反映出来。我们要深入研究市场需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解决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匹配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研究市场、跟上需求变化,不断提高产品与需求的匹配度,不断以优质产品拓展市场、占领市场;政府服务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收集发布各类经贸信息,帮助企业拓展现有市场、开发潜在市场,多方式、多途径为企业搭建展示、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更多漯河品牌“立起来”“走出去”。要重视技术创新。企业要根据市场信息,瞄准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和研发力度,大力推动质量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促进企业品种更新和质量提升,不断增强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的美誉度,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要突出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攻坚。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方面,要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和食品安全化生产,大力实施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升级创新工程,努力提升种养环节、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提高绿色产品供给比重,提升农产品和食品附加值,进一步增强本市农产品和食品竞争力。在工程质量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认真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全面提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水平,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质量。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在环境质量方面,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对污染排放、节能降耗的监管监测,使各项良性环保指标都保持在较高水平。在服务质量方面,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能,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阳光新漯河”。要强化品牌培育。品牌是质量构成的重要元素。在品牌建设上,企业要有前卫意识、战略眼光,舍得花功夫进行品牌研究和经营,力争让更多的“酒香”飘出“深巷”。政府职能部门要全力服务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帮助企业打造更多优势品牌,促进资本更多地向品牌集中、技术向品牌集成、人才向品牌集合、资源向品牌集聚,加快培育一批在全国叫得响、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质量标杆示范企业。

四是要坚持以监管为抓手,着力优化质量提升环境。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危化品等重点领域的质量风险监测,充分运用新技术手段,对重大质量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理;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的质量监管,培育新产业,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要进一步推进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改进质量、转型发展。完善监管体系。进一步推进政府质量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事中事后和线上线下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环境监测和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涉及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的监管。要严格依法监管。进一步推进技术机构改革,提高技术机构的服务保障能力,实施精准监管、量体服务;政府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感。

强化保障

凝聚质量提升工作合力

质量提升工作和质量强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各行各业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这样才能形成推进质量提升工作的强大合力。

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负总责,定期研究和推进质量提升工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定期研究质量提升问题,牵头推进全市质量提升各项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相关行业领域质量监管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规划本市质量提升的主要目标、工作措施和实现路径,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提升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影响本市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升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解决。要坚持项目推动,把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具体项目上,一项一项抓攻坚,一项一项抓推进,一项一项抓实效,扎实推进质量提升和质量强市战略落到实处。

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已有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围绕质量提升和质量强市建设,加快完善漯河市在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逐年增加对品牌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等专项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以市长质量奖为核心的质量奖励制度。

强化督查考核。市质量强市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质量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关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质量问题、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因为没有完成目标任务而影响漯河市质量强市建设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质监、食药监、城建委、环保、发改等部门作为相关领域的牵头单位,对这些领域的质量工作负有重要监督责任,要及时指导和督查相关领域的质量建设工作。企业和社会各界要主动融入质量提升工作,让“质量第一”深入人心,以积极的行动维护质量安全,推动质量进步,努力把漯河市的质量强市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河南省漯河市市长 蒿慧杰

为世界提供更优良的中国产品中国服务

今天,中国高度重视质量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努力为世界提供更加优良的中国产品、中国服务。毫无疑问,我国全面提升质量水平正步入关键期、黄金期。拥抱质量时代,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光荣使命和不可推卸的神圣职责,让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

今年9月是我国第40个“质量月”,可谓盛事连连。9月15日,第二届中国质量大会在上海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贺信中指出:“质量体现着人类的劳动创造和智慧结晶,体现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9月12日,中国质量发展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迫切需要树立和强化科学质量观,不断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向质量强国迈进。

树立质量强国的世界观

纵观世界强国,无不是质量强国。美国集质量大成,以无可争议的绝对竞争力称雄全球、引领发展;德国用思辨严谨和完美极致为世界树立质量标杆;日本以“质量救国”运动推动了经济振兴;英国、法国始终是世界质量一支重要力量……世界强国无一不是站在质量基石之上才实现华丽转身。著名质量管理大师朱兰说:“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今天,国与国的竞争更加激烈,经济、政治、文化和军事的角力无不蕴涵着质量的比拼。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出口国。世界经验表明,当一国经济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质量发展就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实现中国梦,质量是基础,也是途径。提升质量是中国发展之基、兴国之道、强国之策。必须把质量摆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国之路,推动中国质量全面具有国际竞争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树立质量第一的价值观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美好生活一定是有质量、高质量的生活,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品质无忧是人民群众的福祉,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是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的重要内容之一。世界经验表明,人均 GDP在8000美元左右时,消费结构将从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升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群众收入不断增长,整体消费能力持续提高,对高质量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提高供给质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是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质量第一就是事事、时时、处处把质量放在第一的位置,始终把质量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价值判断标准,不为增长速度所惑,不为经济数字所迷。质量发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质量第一就是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奋进,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干,奋力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树立质量优劣的荣辱观

产品、质量和品牌常常被冠以国名或地名,于是质量不只是企业的事,而被深深打上一城、一国的烙印,使全体市民国民同享由此带来的荣耀或共担由此引发的反省。今天“德国制造”代表着世界最高品质,而19世纪80年代前后则是假冒伪劣的代名词,当时的一些德国生产商不择手段仿造英美法等国的产品,以廉价冲击国际市场,1876年费城世博会将德国产品评为价廉质低的代表。德国人知耻而后勇,10年间用理性和严谨造就了德国质量。上世纪上半叶,“东洋货”同样是劣质品的代名词,日本人到处山寨其他国家的产品。上世纪50年代在戴明博士帮助下,日本人埋头专注质量,日本产品成功转型,日本品牌从此开始风靡全球。今天,我国22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中国制造行销全球,我国产品质量国家必威足球彩票 合格率连续三年稳定在90%以上。但是,在充分肯定巨大成就的同时,还要看到我国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重拳出击打假治劣,积极倡导全社会以制假售假、知假买假为耻,以诚实守信、精益求精为荣。

树立质量时代的使命观

三年前,第一届中国质量大会提出“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三年来,“质量”已成为时代强音。

2017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时强调,振兴制造业,要推动制造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的战略性转变,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心目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培育众多“中国工匠”,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正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今天,中国高度重视质量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努力为世界提供更加优良的中国产品、中国服务。毫无疑问,我国全面提升质量水平正步入关键期、黄金期。拥抱质量时代,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光荣使命和不可推卸的神圣职责。让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

——上海检验检疫局 赵文斌

科学求实 开拓创新 团结协作 专业引领
尊重科学 尊重人才 尊重创新 尊重公平
开门建会 民主办会 服务立会 创新兴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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