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拆了能退货、7天无理由退货、500元最低起赔额都在帮消费者撑腰
将于明年3·15正式上岗的新消法成为近日的新闻热词。昨日记者随机采访多位消费者,对于这部大修后的消费者自己的大法,有超过七成的消费者表示已经从新闻中了解到一些条款的变化,不少消费者纷纷选出了自己认为最惠民最受益的变化。
拆了包装也能退货,太好了
受访人:刘林
年龄:31岁
职业:事业单位人员
这次新消法让我比较满意的一点是,网购退货不要求包装完整了,这点规定太好了,以前我就经常吃这个亏。比如买了衣服、包,快递一般是送到单位,我经常是把包装拆了直接扔到垃圾筒,可带回家一试又觉得不合适,想退,没包装了。我觉得网店要求退货包装要完整本来就不合理,只要是商品完整就行了。有了新消法,以后我可以理直气壮地跟卖家理论了。
7天无理由退货,太给力了
受访人:王先生
年龄:29岁
职业:公司销售人员
有句话叫鞋子合不合脚,总得试一下才知道。网购中本来就没有这种体验的环节,因此就更应该多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这次新消法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我觉得太给力了。还记得去年双11的时候,媳妇买来不少没用的东西,有的衣服号码不规范根本穿不上,只能送人,那时候要是能有这种“后悔权”,我们肯定会省不少钱。
500元最低起赔额,太实用了
受访人:姜浩
年龄:52岁
职业:事业单位职工
我看到这次新消法中增加了一个“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这条规定实在是太实用了。以前我在街头店面买商品出问题时,要是金额不大就不愿意费劲维权了。比如买了5块钱的商品,也就赔付10元,觉得不值当的。现在有了这个500元的最低赔付门槛后,我觉得只要大家遭遇到商品服务欺诈的,以后都应该主动拿起消法来进行维权。
商品出问题经营者举证,太惠民了
受访人:孙晁
年龄:41岁
职业:自由职业者
新消法中规定了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并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这个条款实在是太惠民了。我之前就曾经因为自己刚买的汽车发生异响的问题,找4S店,但是店里没找出故障,来回奔波了好几趟,现在还这么凑合开着呢。现在有了这个“维权武器”,以后这些耐用物品再出了故障,就该商家证明没问题了。这对于一直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来说,实在暖心啊。
信息保密很重要,就怕不落实
受访人:江先生
年龄:45岁
职业:企业中层
看到新消法专门提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密,这一条最实用,但是我就担心实施不到位。
我去年买了房子,然后家装公司的短信、电话就没完没了。我觉得是房地产公司泄露的个人信息,可是又没证据。最近看电视、报纸,经常有曝光倒卖客户信息的,连快递公司也开始卖客户信息了,那我们的信息还有什么安全性?我太希望相关部门来管管这事了,就怕法律出台落实不到位。
也应保障一下商家的权利
受访人:谢女士
年龄:35岁
职业:淘宝店主
新消法规定的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乍一听是好事,但是我就担心新消法对“后悔权”的宣传太多了,就会有个别消费者陷入盲目的选择,觉得“反正能退货,先买来试一试”,或者也不排除个别消费者的恶意消费,买件衣服穿几天再退,这对商家是很不公平的。我觉得消法不仅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应该考虑一下商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