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正式实施 意义很积极力度待加强

2013年12月31日 09:54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cpzl/zlzr/201312/t20131231_392743.htm

2013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正式实施,这份沉寂了十二年之久的政策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12月29日公布。

在正式实施之前,诸多车企便开始抢跑“三包”,今年6月,北汽集团宣布,开始实行“三包”政策,旗下E系列也成为全国首款“三包”车型。7月,长安马自达;8月,广汽三菱、广汽传祺、比亚迪;9月,上海通用、东风标致、大众汽车及其在华合资企业、北京奔驰、上汽集团、福特、东风雪铁龙、东风裕隆、长城、广汽菲亚特等约20家主流厂商都已宣布提前实施“三包”。其中更是有10多家自主品牌实施的“三包”政策都高于国家标准。

毫无疑问,“三包”的实施成了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最重要的武器,也能一定程度上规范厂商行为,在技术和服务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不过,消费者、厂家、经销商三方利益依旧是纠结缠绕的难点,具体执行过程中仍然会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三大困难。

如何才能将汽车“三包”更好的落实,在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促进行业健康向上的发展,这既需要企业积极的面对“三包”所带来的技术发展问题、更需要政府在监管方面加大力度,让“三包”成为国内汽车秩序健康发展保障,这是探讨“三包”现实意义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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