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宣贯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
2013年10月31日 10:54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cpzl/zlzr/201310/t20131031_384640.htm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保证汽车“三包”规定及其配套管理办法、技术标准顺利实施,做好汽车“三包”管理及争议调解工作,质量管理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于9月23日召开了全省汽车“三包”规定宣贯会议。
宣贯会由汽车“三包”规定及相关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对汽车“三包”规定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参会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省内家用汽车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含4S店)、拟聘任的技术咨询专家、各市局管理人员、省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中心(筹)、辽宁“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等有关人员近400人参加了宣贯会议。
随着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让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不再是纸上谈兵,它将真正成为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工具。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保证汽车“三包”规定及其配套管理办法、技术标准顺利实施,做好汽车“三包”管理及争议调解工作,质量管理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于9月23日召开了全省汽车“三包”规定宣贯会议。
宣贯会由汽车“三包”规定及相关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对汽车“三包”规定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参会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省内家用汽车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含4S店)、拟聘任的技术咨询专家、各市局管理人员、省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中心(筹)、辽宁“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等有关人员近400人参加了宣贯会议。
随着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让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不再是纸上谈兵,它将真正成为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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