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启动2019年“质量月”活动
9月9日下午,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2019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通报会。局长吉建宾通报了全市质量工作情况,对“质量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局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部分企业代表、省市新闻媒体参加了活动。
洛阳市2019年“质量月”活动将围绕“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主题,重点开展质量主题宣传、质量安全整治、全面质量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消费维权服务、质量开放日等六项活动。围绕特种设备、网络市场、广告市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提升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水平;组织40家检测机构和企业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面向公众宣传普及质量管理知识。
根据通报情况,近年来洛阳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在全省组织的政府质量考核工作中,连续2年被评定为A级。积极开展质量提升和品牌创建工作,全市先后创建全国质量奖企业1家,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2家,中国驰名商标36件,省长质量奖企业4家,市长质量奖企业25家。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累计主导制定国际标准15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18项、行业标准125项,制修订标准数量居全省首位,先后成功创建国家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市和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市。
吉建宾在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中要求:全市要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质量月”活动与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工作共同推进。要广泛动员各类企业和社会各界开展“质量月”活动,注重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活动,提升全行业的诚信水平和质量竞争力。要通过开展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活动同时要着力加强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9月9日下午,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2019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通报会。局长吉建宾通报了全市质量工作情况,对“质量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局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部分企业代表、省市新闻媒体参加了活动。
洛阳市2019年“质量月”活动将围绕“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主题,重点开展质量主题宣传、质量安全整治、全面质量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消费维权服务、质量开放日等六项活动。围绕特种设备、网络市场、广告市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提升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水平;组织40家检测机构和企业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面向公众宣传普及质量管理知识。
根据通报情况,近年来洛阳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在全省组织的政府质量考核工作中,连续2年被评定为A级。积极开展质量提升和品牌创建工作,全市先后创建全国质量奖企业1家,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2家,中国驰名商标36件,省长质量奖企业4家,市长质量奖企业25家。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累计主导制定国际标准15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18项、行业标准125项,制修订标准数量居全省首位,先后成功创建国家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市和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市。
吉建宾在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中要求:全市要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质量月”活动与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工作共同推进。要广泛动员各类企业和社会各界开展“质量月”活动,注重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活动,提升全行业的诚信水平和质量竞争力。要通过开展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活动同时要着力加强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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