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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量月活动将“质量惠民”放在突出位置

2014年09月06日 18:45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zgzlb/dier/946994.html

9月1日,记者从重庆市获悉,该市围绕“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市”主题而开展的质量月一系列宣传活动,特别注重“民生味”,引导市民多学质量法规,增加安全知识,少吃甚至不吃“质量亏”,真正实现“质量惠民”。

“我们将把《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涉及民生质量的条款,在有关媒体上一一进行解读,让市民少吃甚至不吃‘质量亏’。”据重庆市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条例》,已定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市民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享用过程中,如何运用这个《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作为今年质量月的重点宣传内容之一。

“如果市民发现拿回家的赠品、奖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或者因为质量问题引发意外事故等,去找商家维权时将更加有法可依。”另外,诸如美容院、洗脚城、游戏厅、4S店等服务经营者,也是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如在美容院,消费者洗脸等出现过敏甚至皮肤溃烂,则可直接找美容院索赔,美容院不允许以“美容产品不是我公司生产”为由推诿。

该人士告诉记者,从本月起,他们精心组织制作的一则电梯安全乘坐公益广告将在重庆电视台、居民住宅楼电梯播放平台、公交车移动影视平台连续播放,“仅此项宣传覆盖的人群,一天内就将达到数十万上百万人次”。该广告采用动画的形式,从正确使用控制键,轿厢内不得打闹,儿童乘用扶梯必须家长陪同等几个方面进行宣传,倡导全民“正确使用电梯,享受便捷生活”,提升广大市民安全乘用电梯的意识。

质量月期间,重庆市还将开展“民生实验室进社区”活动,邀请质量专家现场示范、辨别生活中的质量问题,如真假银饰如何分辨,真假皮革如何遴选,如何选购放心满意的家具等,并在华龙宽屏、重庆电视台科教频道、户外LED等媒体上进行联合展示。

另据介绍,近年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抓发展必须抓质量,始终把质量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进行战略性安排。设立市长质量管理奖,成为以重庆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评选表彰的15个常设项目之一。在全面清理市级临设议事机构,撤销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形下,重庆市委、市政府批准建立全市质量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在改革对区县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制度,大幅减少考核指标的形势下,重庆市委、市政府再次将质量工作纳入区县党委政府绩效考核。

“可以说,这些制度的设计,对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持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确保民生质量,推动重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据介绍,近年来,重庆市没有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也没有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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