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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月活动方案

2008年09月20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质监局、发改委、经贸委、总工会、团委,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8〕305号)要求,定于今年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8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江西省20O8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省委宣传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总工会、团省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质量月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质量月活动。

三、除全国和全省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各地、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和广大企业还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质量振兴、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各地、各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紧扣“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一主题,结合实际,精心策划质量月宣传活动方案,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

五、其他事项按国质检质联〔2008〕30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好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务求把“2008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开展得更加深入、扎实、有效。

六、各地、各部门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1O月10日前,对今年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全省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曾裕明

电 话:0791-8284338

E-mail:jxsjzlc@jxzj.gov.cn

邮 编:330029

地 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

附件: 1.2008年全省质量月活动方案

2.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二○○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1

2008年全省质量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国务院对质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力实施质量振兴、以质取胜战略,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我省质量总体水平,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三、活动内容

1.举行“长三角苏浙皖赣沪质监合作互认共同行动暨2008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9月1日

地点:南昌市

2.组织开展“保奥运、迎国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奉献优质产品,服务北京奥运”活动。

时间:7月—9月

地点:全省各地

3.召开“全省标准化工作会议”;举行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标准化示范基地”挂牌仪式。

时间:9月中下旬

地点:南昌市

4.召开表彰大会,对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进行表彰。

时间:9月底或10月初

地点:南昌市

5.各设区市质监局组织开展2008年质量月现场咨询活动。

时间:9月

地点:各设区市所在地

6.组织开展商品量计量专项检查。

时间:9月—10月

地点:全省各地

7.围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在集贸市场、加油站、眼镜店、商店等场所开展诚信计量活动。

时间:7月—10月

地点:全省各地

8.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监督检查活动。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9.组织开展“质量专家革命老区行和工业园区行”活动。

时间:9月—10月

地点:革命老区及有关省级工业园区

10.加大对12365服务热线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12365质监服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的作用。

时间:9月—10月

地点:全省各地

11继续开展“打假保名优”、“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时间:9月—10月

地点:全省各地

12.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学习应用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动员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积极参与质量知识竞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创新创效”等活动,努力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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