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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省“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08年09月20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8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8]30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对我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8年质量月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各市(州、地)质监局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一主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对2008年质量月工作的部署,切实开展好“2008年质量月”活动。

二、我省“质量月”期间拟开展活动内容有:

(一)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在9月第一周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宣传咨询服务、质量月主题会议等活动;

(二) 对《贵州省质量振兴纲要》颁布十年来的工作成效进行宣传;

(三)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絮用纤维制品及服装的专项执法检查;

(四) 开展诚信计量进市场、服务计量进社区的专项活动。深入市场、社区,加强计量器具的检定和计量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五) 按照总局要求,做好全省范围内电子监管网的宣传贯彻及实施工作;

(六) 公布一批定检、抽检不合格企业名单;

(七) 结合“迎国庆、保奥运”百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月饼、白酒等节日热销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同时结合五类及三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八) 结合“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活动,在质量月期间组织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进社区,开展免费检测血压计、人体秤活动;

(九) 开展迎奥运,保安全的专项督查行动,继续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对各地列入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同时继续推动工业锅炉的节能监管。

(十) 按国家质检总局部署,积极参与并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及有关企业参加中国质量论坛等质量月期间的活动。

三、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组织广大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

四、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务必在10月10日前,将2008年质量月活动总结及“2008年质量月活动数据统计表”报省局质量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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