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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月活动方案

2008年09月20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甘质监法〔2008〕 221 号

关于开展“2008年甘肃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改委、总工会、团委及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单位: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要求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联〔2008〕305号)精神,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总工会、共青团甘肃省委等五部、委、局、会决定于2008年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8年甘肃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国务院对质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促进我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为:

“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三、活动内容

(一)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开展2008年甘肃省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为搞好今年质量月宣传活动,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总工会、共青团甘肃省委决定,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于2008年9月13日在兰州东方红广场联合举办“2008年全国质量月甘肃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重点针对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法律法规咨询,受理质量投诉,现场开展免费检测,并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有关市场准入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现场活动将突出食品等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宣传咨询和名优产品展示活动。组织省内外名牌企业发起“名优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倡议”,开展“产品质量放心承诺”和“诚信兴商”活动。加强能源计量标准工作,宣传节能认证和能效标识应用,引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劳动竞赛,引导质量管理小组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攻关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节约资源就是创造财富”的风尚。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省局等五部、委、局、会的总体部署,在当地联合开展“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

(二)开展质量工作支援灾区活动。根据灾区重建需要,组织质量专家和省内外名优企业对陇南等受灾地区的企业开展帮扶活动,参与灾后重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质量知识免费咨询和现场指导活动,帮助受灾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甘肃名牌和中国名牌生产企业进一步献爱心,开展帮扶活动,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三)7至9月,开展“优质服务迎奥运”行动。在产品、工程和社会服务领域,以迎接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广泛开展“奉献优质产品(工程、服务),办好北京奥运”、“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计量,惠及四方”、“名优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倡议”等活动,向外界展示我省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和优质服务,树立我省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改革开放30周年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3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展示我省产品质量提升和质量工作取得的成就。面向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经验,树立质量管理先进典型。面向全社会,围绕活动主题组织质量创新、我与质量等征文活动,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和收集的优秀论文通过《甘肃经济日报·质量与消费》专刊和《甘肃质量新闻网》,以专题宣传和集中展示等形式进行发布。

(五)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集中媒体力量,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的优势,通过电视专题、公益广告、宣传画、宣传册等形式,在全省各地开展声势浩大的质量宣传攻势。省局将同甘肃电视台合作举办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宣传报道我省质量工作的成就和近年来在全省质监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同时将对近年来在推进我省产品质量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进行重点宣传。各市州质监局要积极与当地电视台协调,通过谈话类栏目和电视专题片等形式,宣传我省质监部门在提升产品质量方面的工作和成效。

(六)宣传一批名牌产品和名优企业,交流争创名牌的经验,展示我省推进名牌战略的丰硕成果。配合全省名牌表彰会议的召开,对一批质量管理先进、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进行宣传。同时,省局将在《甘肃经济日报·质量与消费》专刊和《甘肃质量新闻网》开设专版专栏,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陇原行”为主题,对各级政府抓质量、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各地质监部门提升产品质量的工作进行集中报道,对我省近年来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甘肃名牌产品、国家免检、市场准入(QS)和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七)开展全员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学习应用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围绕提高质量大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活动,对涌现出的全国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企业进行全面的宣传。动员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积极参与质量知识竞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创新创效”等活动,努力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并对其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

(八)围绕质量月主题,制作质量月电视公益广告,印制质量月宣传材料,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总局将统一设计“全国质量月旗帜”,请各单位选择合适地点、位置进行张贴,以扩大社会影响。

四、活动要求

(一)开展“2008年甘肃质量月”活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宣传名牌,保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各地主办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发挥所长,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形式,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二)各级质监部门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推进质量振兴、名牌战略和电子监管网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切实从源头管好质量,提高质量。要大力推进质量兴市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质量投诉举报。

(三)各地要广泛动员农业、制造业、建筑业以及能源、电力、电信、银行、保险、旅游、餐饮、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的企业参与质量月活动。积极组织中国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国家免检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国家级和省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奖(含产品质量奖)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质量体系认证企业,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与并开展质量月活动,悬挂质量月宣传旗帜,张贴质量月活动宣传画或宣传标语。

(四)企业工会组织和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和团员青年参加质量月活动,结合企业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质量月活动,宣传和普及科技知识及质量管理知识、理念、方法和技术,努力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质量观念和质量素质。

(五)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普及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名牌兴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效,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各自优势,对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曝光,及时报道重大质量案件的查处情况,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实施

兰州市区繁华地段的宣传咨询活动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省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具体实施。省局各有关处室、技术机构以及兰州市局依职能配合。其他地区的活动由各市州局根据当地实际安排。宣传咨询活动应当注意不仅是在繁华地段摆摊设点,而要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和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使消费者真正感受到服务的热情,理解和支持质监部门的工作,保证宣传效果。

六、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坚持以质取胜 推动科学发展

共筑质量大堤 共享和谐生活

转变发展方式 提高发展质量

奉献优质产品 服务北京奥运

重视质量安全 促进社会和谐

关注食品安全 保障大众健康

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

奉献优质产品 支援灾区建设

质量在我手中 用户在我心中

降废减损提质 节能降耗增效

采用国际标准 提升竞争实力

以质量诚信为荣 以假冒伪劣为耻

树立质量法规观念 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第一责任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总工会 共青团甘肃省委

二ΟО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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