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国质检质联〔2008〕305号
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改委(厅)、经贸委(厅)、总工会、团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质量协会: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08年9月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国务院对质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国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为:
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三、全国统一部署的活动
(一)开展质量工作支援灾区活动。根据灾区重建需要,组织质量专家对四川等受灾地区的企业开展帮扶活动,参与灾后重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质量知识免费咨询和现场指导活动,帮助受灾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进一步献爱心,开展帮扶活动,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二)7月至9月,开展“优质服务迎奥运行动”。在产品、工程和社会服务领域,以迎接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广泛开展“奉献优质产品(工程、服务),办好北京奥运”、“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计量,惠及四方”、“名优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倡议”等活动,向世界展示我国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和优质服务,树立中国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形象。组织召开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活动现场会。
(三)举办“改革开放30周年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30周年”系列活动,展示我国产品质量提升和质量工作取得的成就。面向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经验,树立质量管理先进典型。面向全社会,围绕活动主题组织质量创新、我与质量等征文活动,对优秀论文进行表彰并向社会发布。举办以“分享·和谐·提升”为主题的全国第30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30周年纪念大会,编辑出版《光辉的岁月—我国推行全面质量管理30周年大事记》。召开推行全面质量管理30周年座谈会,邀请质量专家、经济学家、企业家共同总结30年来的质量工作经验及建议。
(四)9月底或10月初,召开“中国名牌产品表彰大会”。
(五)举办以“追求卓越质量,争创世界名牌”为主题的“第十六届中国质量论坛”。9月22日至25日,在广州与有关政府部门联合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宣传名牌产品和名优企业,展示推进名牌战略的丰硕成果。
(六)国家统计局、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发布2007年度全国产品质量竞争力指数专项公报。
(七)发布新修订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
(八)开展全员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学习应用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围绕提高质量大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活动,表彰、推广全国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动员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积极参与质量知识竞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创新创效”等活动,努力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
(九)围绕质量月主题,制作质量月电视公益广告,印制质量月宣传材料。统一设计“全国质量月旗帜”,倡导企业在质量月悬挂。
四、活动要求
(一)各地主办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发挥所长,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形式,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全国质协系统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有关工作。
(二)各级质检部门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推进质量振兴、名牌战略和电子监管网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切实从源头管好质量,提高质量。要大力推进质量兴市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质量投诉举报。
(三)各地要广泛动员企业(包括服务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积极组织中国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免验产品企业和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国家级和省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奖(含产品质量奖)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悬挂质量月宣传旗帜,张贴质量月活动宣传画或宣传标语。
(四)企业的工会组织和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和团员青年参加质量月活动,结合企业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质量月活动,宣传和普及科技知识和质量管理的知识、理念、方法和技术,努力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质量观念和质量素质。
(五)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大力宣传、普及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名牌兴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及成效,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对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曝光,及时报道重大质量案件的查处情况,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五、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坚持以质取胜 推动科学发展
共筑质量大堤 共享和谐生活
转变发展方式 提高发展质量
奉献优质产品 服务北京奥运
重视质量安全 促进社会和谐
关注食品安全 保障大众健康
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
奉献优质产品 支援灾区建设
质量在我手中 用户在我心中
降废减损提质 节能降耗增效
采用国际标准 提升竞争实力
以质量诚信为荣 以假冒伪劣为耻
树立质量法制观念 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第一责任
中 宣 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发改委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08年9月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国务院对质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国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为:
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三、全国统一部署的活动
(一)开展质量工作支援灾区活动。根据灾区重建需要,组织质量专家对四川等受灾地区的企业开展帮扶活动,参与灾后重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质量知识免费咨询和现场指导活动,帮助受灾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进一步献爱心,开展帮扶活动,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二)7月至9月,开展“优质服务迎奥运行动”。在产品、工程和社会服务领域,以迎接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广泛开展“奉献优质产品(工程、服务),办好北京奥运”、“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计量,惠及四方”、“名优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倡议”等活动,向世界展示我国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和优质服务,树立中国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形象。组织召开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活动现场会。
(三)举办“改革开放30周年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30周年”系列活动,展示我国产品质量提升和质量工作取得的成就。面向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经验,树立质量管理先进典型。面向全社会,围绕活动主题组织质量创新、我与质量等征文活动,对优秀论文进行表彰并向社会发布。举办以“分享·和谐·提升”为主题的全国第30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30周年纪念大会,编辑出版《光辉的岁月—我国推行全面质量管理30周年大事记》。召开推行全面质量管理30周年座谈会,邀请质量专家、经济学家、企业家共同总结30年来的质量工作经验及建议。
(四)9月底或10月初,召开“中国名牌产品表彰大会”。
(五)举办以“追求卓越质量,争创世界名牌”为主题的“第十六届中国质量论坛”。9月22日至25日,在广州与有关政府部门联合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宣传名牌产品和名优企业,展示推进名牌战略的丰硕成果。
(六)国家统计局、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发布2007年度全国产品质量竞争力指数专项公报。
(七)发布新修订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
(八)开展全员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学习应用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围绕提高质量大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活动,表彰、推广全国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动员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积极参与质量知识竞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创新创效”等活动,努力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
(九)围绕质量月主题,制作质量月电视公益广告,印制质量月宣传材料。统一设计“全国质量月旗帜”,倡导企业在质量月悬挂。
四、活动要求
(一)各地主办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发挥所长,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形式,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全国质协系统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有关工作。
(二)各级质检部门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推进质量振兴、名牌战略和电子监管网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切实从源头管好质量,提高质量。要大力推进质量兴市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质量投诉举报。
(三)各地要广泛动员企业(包括服务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积极组织中国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免验产品企业和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国家级和省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奖(含产品质量奖)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悬挂质量月宣传旗帜,张贴质量月活动宣传画或宣传标语。
(四)企业的工会组织和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和团员青年参加质量月活动,结合企业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质量月活动,宣传和普及科技知识和质量管理的知识、理念、方法和技术,努力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质量观念和质量素质。
(五)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大力宣传、普及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名牌兴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及成效,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对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曝光,及时报道重大质量案件的查处情况,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五、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坚持以质取胜 推动科学发展
共筑质量大堤 共享和谐生活
转变发展方式 提高发展质量
奉献优质产品 服务北京奥运
重视质量安全 促进社会和谐
关注食品安全 保障大众健康
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
奉献优质产品 支援灾区建设
质量在我手中 用户在我心中
降废减损提质 节能降耗增效
采用国际标准 提升竞争实力
以质量诚信为荣 以假冒伪劣为耻
树立质量法制观念 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第一责任
中 宣 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发改委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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