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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推动检验监管工作跃上新台阶

2010年11月02日 14:13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ztlm/zlts/

国家质检总局《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对我国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自2009年8月1日施行以来,宁波检验检疫局已在出口工业品企业全面推行分类管理办法,推动了检验监管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在促进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分类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办法》后,宁波检验检疫局党组高度重视,由分管局领导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我局迅速制定“研究-培训-宣传-指导”四步走的《办法》推进方案,从思想和能力上保证了《办法》的顺利实施。宁波地区共有3774家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其中一类企业105家,二类企业2089家,三类企业1580家,暂无四类企业。宁波检验检疫局按照《办法》要求对宁波各类出口工业产品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和提炼,及时制定发布《宁波地区出口工业产品风险等级列表》,涉及宁波出口工业产品共976个HS编码,其中高风险产品28种,较高风险产品340种,一般风险产品608种。

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提升检验监管有效性。宁波检验检疫局应用分类管理的科学方法,建立了“准入管理+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的“三管理”模式。“准入管理”是要求生产企业在具备产品质量保障能力、产品质量许可和型式试验合格的基础上,履行质量承诺。对风险较高的出口产品实施“刚性门槛”,如对玩具等质量许可管理产品实施质量许可制度,对电器等型式试验管理产品实施型式试验检测制度。对其他出口产品实施“柔性门槛”,即首次出口、首件出口企业及时宣传法律法规要求,通过产品备案理清产品分类,并在产品认证、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指导,使企业尽快完善生产条件。“监督管理”是对企业采取日常巡查、突击稽查和抽批检验三种方式实施现场验证,监管针对性明显增强,监管有效性明显提升。

建立通报总结评估制度,提升分类管理实效性。宁波检验检疫局对各地实施分类管理情况每月进行分析通报,并对实施效果用数字指标进行评比,促进分类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在月度通报基础上,每季度对各地分类管理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先进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实现知识共享,提升分类管理工作实效。

建立两种监管模式,提升分类管理实用性。根据《办法》和《规范》要求,宁波检验检疫局结合实际情况,设定两种监管模式和五种监管方式的“嵌套式”监督管理。对一类企业、非高风险产品二类企业采用验证监管模式,即把信用监管方式和验证监管方式合并为验证监管模式,实行质量管理制度的监督审核和必要的出口产品抽查检验;对高风险产品二类企业和三、四类企业采样严密监管模式,即把一般监管方式、严密监管方式和特别监管方式合并为严密监管模式,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现场检验比率。此外,还采取企业分类动态调整,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促使三类企业不断向一、二类企业靠拢。

采用两种监管手段,提升检验监管科学性。宁波检验检疫局通过日常巡查和突击稽查两种监管手段的有机结合,“双管齐下”保证对企业监管的严密性和准确性。对所有企业开展有计划的日常巡查,定期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并督促企业整改不符合项。针对产品信息变更主动申报次数较少的企业开展突击稽查,有效遏制企业“瞒而不报”现象。

《办法》在宁波一年多来的实践表明,分类管理是顺应现代外贸与检验监管发展要求的科学方法,更是一种哲学思想,是科学性与开放性、宏观性与适应性的集中体现,对于提高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质量提升和外贸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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