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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亮出政府质量成绩单

2014年06月04日 14:21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经河北省政府批准,该省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通报了各市政府2013年度质量与名牌战略工作考核结果。这是该省继2013年后第二次对全省13个市政府进行质量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地方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

在这次考核中,唐山市摘得头名,秦皇岛、保定分列第二、第三名,其余各市得分分别为石家庄100.2分、廊坊99.1分、承德98分、邯郸97.1分、邢台97.0分、衡水96.8分、张家口96.6分、沧州95.7分、辛集87.2分、定州86分。

从2012年起,河北把质量指标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评价。“要使各级政府真正重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让各相关部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质量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政策文件的出台、动员号召和工作部署上,必须建立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提高质量工作效能。”河北省质监局质量处处长赵成波在接受采访时说。

为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河北省积极学习借鉴省内外同类型考核的经验,确定了坚持正确导向、统筹兼顾、科学管理、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和改革创新的考核原则。同时,为提高效率避免给地方政府增加负担,明确了各地自我评价,省考评小组核实抽查、综合评价计分,报省政府批准后进行通报的考评步骤,以增强考核工作的实效性。

在确定考核指标时,河北省着眼于推动各地政府重视质量工作,落实国家、省确定的质量发展目标,注意把握重点,在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将评价指标分为量化指标和工作指标两类,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调整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其中,量化指标包括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等涉及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8个指标;工作指标主要对市、县政府落实质量兴省战略、建立质量奖励制度、落实质量工作相关经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发展投入、区域质量水平提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情况等6个方面提出要求。同时增设了7个能够体现工作成效的加分项。

考核工作的开展,对地方政府重视质量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制定出台了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设立了政府质量奖,并陆续建立对下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制度。有98%的市县出台了质量兴市(县)规划。通过考核,省级职能部门主动加强了涉及本部门考核指标数据的统计、相关情况的汇总,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对质量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质量共治的局面已初步形成。

考核工作实施两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和落实了促进质量提升的政策、措施,极大地激励了企业提升质量的积极性。2013年,11个设区市安排质量与名牌工作经费及产品、工程等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9466万元,比上年增加31.3%,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发展投入2.1亿元,比上年增加35.3%。同时,全省500家企业导入了卓越绩效模式,1000家民营企业开展了质量提升活动,150多家企业设立了首席质量官。截至2013年底,全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合格率达到99.3%,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8%,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据了解,今年,这项工作将进一步延伸,由各设区市政府对县区级地方政府开展质量考核,逐步实现对各级政府质量考核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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