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优化消费环境构建六项机制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促进海南省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和有序竞争,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在海南”的网络消费环境。
《意见》确定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领域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职责分工,按照线上线下职能一致、业务归口管理一致要求,建立线上线下统一部署、统一督导、统一考核的监管机制,推动网络市场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推动负有监管职责的各业务部门在线下监管的同时,承担相应线上监管的职责,实现审批、主管与监管权责统一,构建内部职能机构协调配合、业务条线上下联动、区域之间相互协作的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格局。
《意见》强调,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监管措施及办法;对标国际经贸规则,分领域制定平台经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进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智慧管网与信用管网的深度融合。
《意见》着重构建了6个机制。一是会商分析机制。针对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特点和市场监管新动态,分析研究海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热点、难点,明确监管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二是日常检查机制。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制定网络交易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从线下向线上延伸检查,及时发现处置涉网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网络监测机制。定期分析研究网络交易监测任务,持续分析提炼各业务领域涉网违法行为特征,不断丰富违法行为关键词库,确定监测需求。四是闭环处置机制。对监测发现的网络交易行为涉嫌违法线索,实行全链条闭环处置机制。五是分级监管机制。结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和业务部门提供的符合网络交易主体特征的其他指标,划分网络交易经营主体风险等级,构建网络交易经营主体风险分级监管机制。六是协同共治机制。各单位协同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协同共治的监管合力。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促进海南省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和有序竞争,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在海南”的网络消费环境。
《意见》确定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领域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职责分工,按照线上线下职能一致、业务归口管理一致要求,建立线上线下统一部署、统一督导、统一考核的监管机制,推动网络市场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推动负有监管职责的各业务部门在线下监管的同时,承担相应线上监管的职责,实现审批、主管与监管权责统一,构建内部职能机构协调配合、业务条线上下联动、区域之间相互协作的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格局。
《意见》强调,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监管措施及办法;对标国际经贸规则,分领域制定平台经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进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智慧管网与信用管网的深度融合。
《意见》着重构建了6个机制。一是会商分析机制。针对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特点和市场监管新动态,分析研究海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热点、难点,明确监管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二是日常检查机制。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制定网络交易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从线下向线上延伸检查,及时发现处置涉网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网络监测机制。定期分析研究网络交易监测任务,持续分析提炼各业务领域涉网违法行为特征,不断丰富违法行为关键词库,确定监测需求。四是闭环处置机制。对监测发现的网络交易行为涉嫌违法线索,实行全链条闭环处置机制。五是分级监管机制。结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和业务部门提供的符合网络交易主体特征的其他指标,划分网络交易经营主体风险等级,构建网络交易经营主体风险分级监管机制。六是协同共治机制。各单位协同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协同共治的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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