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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十大典型案例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护航市场健康发展

2024年08月23日 08:09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十大典型案例。案例涉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生产未注册药品、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化妆品等。

某雅电动自行车零售店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3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大鹏监管局依法对深圳市大鹏新区某雅电动自行车零售店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车行为,作出罚没款合计3.7394万元的行政处罚。经调查,涉事电动自行车门店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导致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经核算,涉案抽检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为1.1798万元。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1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称其院在办理雷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不起诉反向衔接案过程中,发现雷某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违法行为。经查,雷某于2020年8月至2022年5月共采购了假冒“HORN”注册商标的“LH-86”型号的燃气探测器1842个,销售1832个。涉案产品为假冒“HORN”注册商标的侵权物品。经核算,雷某商标侵权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6.6472万元,获利为人民币3.6956万元。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6956万元、罚款人民币6.6472万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东方某玥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注册药品案。1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坪山监管局依法对深圳东方某玥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未经注册药品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实,当事人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未经注册名为“扶阳补肾填精丸”药品,并在某线上平台网店上以食品名义进行销售;二是通过刷单虚假提高网店商品销量,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化妆品案。4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假冒注册商标化妆品收网行动,对4个大型化妆品窝点开展突击查处,现场发现大批国际品牌的进口化妆品。经鉴定,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按照市场销售价计算,上述化妆品货值金额总计为1312.285万元。现场共抓捕9名犯罪嫌疑人。

深圳一某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案。经查实,深圳一某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存在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食品、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等多个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行为作出警告、罚没款合计5.69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处以罚款金额10%的处罚。

好某购便利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案。2023年8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福田监管局对好某购便利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酒。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元,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德某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违法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监管局于4月17日对深圳市德某泰健康文化有限公司虚假价格比较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作出罚款76万元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81万元。经查,当事人发布并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虽标注原价和实际价格,但并未对原价作详细说明,且从未按照标示的原价销售。另外,当事人通过外墙海报、培训室课桌等方式宣传“北京大学食物营养与健康管理课题组”,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且查证为假。

经营无合法来源的成品油案。3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盐田监管局联合盐田交通运输局开展执法行动中查获非法油罐车1辆、无合法来源柴油近1000升。当事人未能提供涉案柴油购进来源等相关证明单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经营无合法来源的成品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3408万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睿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6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依法对深圳市睿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款合计13.3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实,今年1月至案发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收到多名中介的委托要求出具检验报告,因急于盈利,在未收取检验样品、未经检验检测的情况下,出具了13份虚假检验报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某鲜味餐厅侵害消费者权益案。4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大鹏监管局依法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某鲜味餐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将消费者点的一些鲜活海鲜替换成冰冻海鲜进行加工,具体数量当事人没有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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