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行动
为强化市场监管,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进一步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3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以“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为主题,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开展自治区暨乌鲁木齐市“3•15”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仪式。
本次活动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地、县(市)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农业、海关、烟草、卫健委等部门,通力合作,共同销毁侵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多个类别的涉案物品,重量达448.97余吨,货值3107.17万余元,覆盖全疆90余个县市。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张云松表示,自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该局持续关注产品质量安全,针对九大领域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今年,针对12大类违法行为部署了查办任务,鼓励消费者在遇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时,积极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新疆以“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创新活动为抓手,认真执行《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截至2023年底,已有2904家企业加入放心消费承诺行列,1429家单位实行无理由退货承诺,退货数量达42.3万件,金额达9067.7万元。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监督,关注消费维权薄弱环节以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社会公众知假拒假打假的意识,督促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行业规范。
为强化市场监管,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进一步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3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以“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为主题,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开展自治区暨乌鲁木齐市“3•15”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仪式。
本次活动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地、县(市)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农业、海关、烟草、卫健委等部门,通力合作,共同销毁侵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多个类别的涉案物品,重量达448.97余吨,货值3107.17万余元,覆盖全疆90余个县市。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张云松表示,自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该局持续关注产品质量安全,针对九大领域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今年,针对12大类违法行为部署了查办任务,鼓励消费者在遇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时,积极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新疆以“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创新活动为抓手,认真执行《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截至2023年底,已有2904家企业加入放心消费承诺行列,1429家单位实行无理由退货承诺,退货数量达42.3万件,金额达9067.7万元。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监督,关注消费维权薄弱环节以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社会公众知假拒假打假的意识,督促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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