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推动信用监管更好服务发展大局
据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1月22日消息,该局近年来牢牢把握“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标准和要求,在健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在优化政务服务上求突破,在加强信用监管上出实招,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问政于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信用监管工作更好服务发展大局。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着力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事项、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对象和检查频率,构建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跟踪督办、协同处置的工作运行机制。
为加强工作考核,该局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县区和市直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指标,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过工作提示函、建议函、督办函等多种方式推动落实。
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运用大数据手段筛选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发送精准提示信息,提醒失信主体尽快修复信用;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服务模式,积极推广“两书同送”主动告知制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该局还强化信用指导,在全市积极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并结合经营主体年报、登记注册、“双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等工作,宣传和介绍信用监管的规范要求;对经营主体按时年报、依法公示信息、遵守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等进行指导和提示,对经营主体办理年报公示信息修改、联络员变更等提供便利和帮扶,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在经营主体办理迁移手续时,做好衔接,主动为其办理年报随迁,并指导做好迁移后的信息公示等工作。
在强化信用监管方面,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推进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根据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等级不同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探索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联合抽查检查制度,深入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改革,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科学配置监管力量,防止多头检查、重复处罚,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除重点监管领域外,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达100%。
此外,该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对经营主体决定暂时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引导其进行歇业备案;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对在抽查中发现经营主体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但非主观故意也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允许经营主体进行修改,不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据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1月22日消息,该局近年来牢牢把握“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标准和要求,在健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在优化政务服务上求突破,在加强信用监管上出实招,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问政于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信用监管工作更好服务发展大局。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着力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事项、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对象和检查频率,构建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跟踪督办、协同处置的工作运行机制。
为加强工作考核,该局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县区和市直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指标,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过工作提示函、建议函、督办函等多种方式推动落实。
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运用大数据手段筛选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发送精准提示信息,提醒失信主体尽快修复信用;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服务模式,积极推广“两书同送”主动告知制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该局还强化信用指导,在全市积极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并结合经营主体年报、登记注册、“双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等工作,宣传和介绍信用监管的规范要求;对经营主体按时年报、依法公示信息、遵守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等进行指导和提示,对经营主体办理年报公示信息修改、联络员变更等提供便利和帮扶,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在经营主体办理迁移手续时,做好衔接,主动为其办理年报随迁,并指导做好迁移后的信息公示等工作。
在强化信用监管方面,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推进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根据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等级不同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探索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联合抽查检查制度,深入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改革,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科学配置监管力量,防止多头检查、重复处罚,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除重点监管领域外,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达100%。
此外,该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对经营主体决定暂时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引导其进行歇业备案;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对在抽查中发现经营主体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但非主观故意也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允许经营主体进行修改,不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 加快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基层市场监管干部谈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2024-09-07)
- “蒙”字标大草原优品推介会在京举行(2024-09-07)
- 京津沪渝签署跨区域合作协议(2024-09-07)
- 湖北:十项活动助推质量理念入脑入心(2024-09-07)
- “辽宁优品”结伴而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创新品牌培育服务(2024-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