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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24条”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2023年12月07日 08:03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12月1日,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强化要素支撑保障、促进个体工商户提质转企、加强公共服务支撑等方面制定24条措施,重点聚焦个体工商户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所思所盼,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措施,助力全省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聚焦个体工商户关注的主体变更难、减税降费审批程序复杂、经营成本高等热点问题,《意见》提出“直接变更、免申即享、歇业整顿”等针对性强、力度大的措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可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直接申请、直接变更”;推动建立支持个体工商户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实施歇业集成服务改革,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程序办理歇业,歇业期最长不超过3年。

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经营场所受限、消费需求不足、就业创业难等问题,《意见》在融资信用支持、经营场所供给、市场消费需求支撑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其中包括:通过建立融资信用白名单制度,将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等级转化为“融资信用”,符合条件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提振贷”,并给予财政贴息;鼓励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助力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等特色经营等。

此外,《意见》在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数字化转型、表彰激励等方面提出新举措。比如,在全省开展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型”和名特优新“四类”精准培育帮扶工作,依托分型分类结果,研发特色信贷产品和专项扶持贷款;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依规放宽入驻条件,简化入驻流程,实施普惠式流量服务和阶段性优惠政策,降低个体工商户线上运营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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