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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召开医疗服务价格行政指导会

2021年06月19日 11:58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有效解决医疗乱收费问题,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采取“请进来”方式,组织召开医疗服务价格行政指导会。

会议通报了当前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及近期价格投诉举报情况,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式、现行主要医疗价格政策、近年来医疗价格检查发现的问题、价格管理建议等6方面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或分解收费项目收费,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得违反政策规定收取医用耗材费或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不得用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药品和材料费,不得违反零差率规定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和医用耗材,不得混淆方法学多收检验费,不得混淆不同型号检查设备多收检查费,不得对放开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施欺诈,不得违反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相关规定,不得实施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对照会议通报的重点问题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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