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建党100周年活动标识行为
2021年06月19日 11:57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利用大数据筛查云上检索等方式,在对点评类App进行线索筛查时发现,天津市某大型文体用品批发市场涉嫌存在售卖标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纪念品的行为。
为彻底治理违法行为,执法总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兵分多路对该大型文体用品批发市场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批发市场内多家商户涉嫌售卖标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文具和纪念品。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涉案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并对涉嫌违法商户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商户宣讲了“标识”使用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商户严禁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进行商业炒作,严禁销售带有标识“勋章”“奖章”“纪念章”商品及伪造“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倡导共同维护“标识”使用的主题性、严肃性和庄重性。
据悉,执法总队将继续深入开展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保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查处力度。
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利用大数据筛查云上检索等方式,在对点评类App进行线索筛查时发现,天津市某大型文体用品批发市场涉嫌存在售卖标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纪念品的行为。
为彻底治理违法行为,执法总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兵分多路对该大型文体用品批发市场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批发市场内多家商户涉嫌售卖标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文具和纪念品。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涉案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并对涉嫌违法商户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商户宣讲了“标识”使用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商户严禁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进行商业炒作,严禁销售带有标识“勋章”“奖章”“纪念章”商品及伪造“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倡导共同维护“标识”使用的主题性、严肃性和庄重性。
据悉,执法总队将继续深入开展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保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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