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局开展防疫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近日,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疫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涉及到的防疫医疗器械产品(医用口罩、防护服、额温枪、新冠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手套、一次性病毒采样采样管、一次性病毒采样器(试子)、医用隔离面罩、护目镜、隔离衣等)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并对相关企业的产能、销售及库存等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底,确保市场供应。
在生产环节:
启动市县联动机制,督促防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把控产品质量,特别是对出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严控严管,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局的安排部署,加大防疫类器械产品的监督抽验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在经营环节:
全面排查辖区内防疫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含网络经营企业),特别是开展出口业务的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注册证、生产日期、有效期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审核过供货方合法资格,产品是否满足可追溯,销售场所是否有合法资质,医用口罩等产品须设立专柜或专区进行销售等内容。
在使用环节:
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各级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的防疫医疗器械产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程序,产品资质和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等内容,特别是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用械安全加强监管。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检查防疫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10家。
近日,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疫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涉及到的防疫医疗器械产品(医用口罩、防护服、额温枪、新冠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手套、一次性病毒采样采样管、一次性病毒采样器(试子)、医用隔离面罩、护目镜、隔离衣等)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并对相关企业的产能、销售及库存等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底,确保市场供应。
在生产环节:
启动市县联动机制,督促防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把控产品质量,特别是对出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严控严管,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局的安排部署,加大防疫类器械产品的监督抽验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在经营环节:
全面排查辖区内防疫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含网络经营企业),特别是开展出口业务的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注册证、生产日期、有效期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审核过供货方合法资格,产品是否满足可追溯,销售场所是否有合法资质,医用口罩等产品须设立专柜或专区进行销售等内容。
在使用环节:
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各级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的防疫医疗器械产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程序,产品资质和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等内容,特别是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用械安全加强监管。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检查防疫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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