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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河北市场监管在行动

2021年01月12日 19:36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j/content/2021-01/12/content_8659541.htm

连日来,河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河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迅速行动、果断出击,在市场监管战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明确要求时刻保持工作的前瞻性、紧迫性、战斗性、纪律性

1月11日,省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有关领导指示精神和省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通报近期省局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党组书记丁锦霞主持会议并讲话,局长金洪钧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做到防麻痹、防懈怠、防侥幸,始终保持工作的前瞻性、紧迫性、战斗性、纪律性。竭尽全力,奋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要调整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加强对石家庄市有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接受处置举报投诉,强化冷链物品信息录入,严格内部疫情防控。

省局派出6个督导检查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及价格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分赴石家庄市主城区的农(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对疫情防控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及价格、疫情防控、监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持续保持对食品质量安全、食品价格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责任履行到位、措施执行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石家庄市局全力以赴加强价格监管

约谈市内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要求其切实履行社会主体责任,发挥示范作用,带头稳定商品价格,先后有90余家超市联合发布疫情期间不涨价倡议;严查价格违法案件,截至1月11日,已公开曝光价格违法案件3批次11起;加强日常检查,1月5日以来,共检查商场、超市2815家,农贸市场240家,药店1769家,责令改正47家,警告6家;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哄抬物价、捏造涨价等违法行为,最高奖励5000元。

邢台市局向全市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

在全面加强价格监管同时,通过河北新闻网、邢台日报、邢台电视台向全市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告知广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以及药店,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串通涨价、进行价格欺诈,防止与疫情相关商品借机涨价。保持12315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设立专项资金,实行有奖举报,严厉查处市场监管领域涉疫违法违规案件。

保定市局深入开展冷链食品排查工作

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冷链食品及环境样品核酸检测,同时深入推进追溯系统建设,全市冷链食品及非食品物品追溯系统入网2593家。抽调专门人员,组建暗访检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重点商家、重点单位进行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到位。

河北省计量院全力保障防疫、测温设备准确可靠

迅速成立防疫、测温设备计量检测工作队,做到特事特办、即到即检;对各地向石家庄市捐赠的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开展计量检测,确保物资质量安全,数据准确;开通疫情防控计量设备检测绿色通道,做好突发应急检测准备,确保各类防疫仪器设备快速投入使用;向社会公布客服业务联系电话及温度、医疗等计量专家联系电话,接受相关问题咨询。目前该院已完成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医院、石家庄市人民医院等多家单位的首批次温度计检测校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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