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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一般违法行为“两轻”清单

2021年01月11日 15:00 信息来源:http://www.samr.gov.cn/xw/df/202101/t20210111_325097.html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省司法厅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研究,在全国率先出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0版)》,明确对104种市场监督管理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该《“两轻”清单》自1月10日起施行。

据了解,《“两轻”清单》是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甘肃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运用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方式,对符合“从轻”“减轻”情形的,依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支持、鼓励、引导、规范企业守法经营,助力甘肃经济提质增效。

《“两轻”清单》明确,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工作过程中,对不符合行政管理要求、不便于操作执行、行政相对人争议较大的事项,报省市场监管局及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及时纳入。

此前,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机制,2020年先后出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甘肃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0版)》,为企业“减负减压”,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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