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市场监管局启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
2020年08月21日 08:07 信息来源:http://www.samr.gov.cn/xw/df/202008/t20200820_320926.html
长江源及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日益严峻 ,生物物种减少,切实保护好长江流域物种资源已刻不容缓。8月19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贵州省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启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
《方案》对盘州市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进行细化,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覆盖重点宣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全市27个乡镇齐抓共管,立即开展辖区重点监管对象名录统计工作,对辖区水产品经营户、餐饮经营户、水产品养殖户等纳入重点名录监管。全市禁止将“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相关用词用于企业名称、广告宣传,禁止捕杀、食用长江野生鱼、鲜。下一步,盘州市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执法工作纳入常态,为保护长江“母亲河”尽微薄之力。
长江源及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日益严峻 ,生物物种减少,切实保护好长江流域物种资源已刻不容缓。8月19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贵州省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启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
《方案》对盘州市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进行细化,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覆盖重点宣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全市27个乡镇齐抓共管,立即开展辖区重点监管对象名录统计工作,对辖区水产品经营户、餐饮经营户、水产品养殖户等纳入重点名录监管。全市禁止将“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相关用词用于企业名称、广告宣传,禁止捕杀、食用长江野生鱼、鲜。下一步,盘州市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执法工作纳入常态,为保护长江“母亲河”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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