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质量监督

河南省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2020年07月21日 08:21 信息来源:http://www.samr.gov.cn/xw/df/202007/t20200720_319942.html

7月17日,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即日起至明年6月底,全省将开展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以斩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产业链条,维护其生态环境安全。

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同时,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产品专项市场排查,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针对电商平台上存在的售卖“长江野生鱼” “野生江鲜”等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属地电商平台将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限售商品服务名录,并指导平台对相关违法行为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

若经营者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对未经批准、未取得专用标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查处。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