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5月20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西宁海关、省药品监管局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开展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西宁海关、省药监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省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部署安排了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当前,随着各地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国际疫情的蔓延,对防疫物资需求大幅增加,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产品质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一些不法经营者趁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从保障抗“疫”取得全面胜利、保护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健康安全、促进防疫物资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条线协作,共同创新监管手段,努力推动质量共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前期防疫物资各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全种类、全过程、全方位以及综合整治,做到“六个全面”,一是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对没有资质、资质不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把好市场准入关。二是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严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把好质量关。三是全面查验出口防疫物资,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严格企业资质,明确产品标准,加大防疫物资出口查验力度。四是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等认证违法行为。五是全面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六是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完善相关政策和服务举措,加强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强和改进竞争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又要加强联动配合,注重信息共享,建立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月20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西宁海关、省药品监管局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开展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西宁海关、省药监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省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部署安排了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当前,随着各地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国际疫情的蔓延,对防疫物资需求大幅增加,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产品质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一些不法经营者趁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从保障抗“疫”取得全面胜利、保护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健康安全、促进防疫物资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条线协作,共同创新监管手段,努力推动质量共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前期防疫物资各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全种类、全过程、全方位以及综合整治,做到“六个全面”,一是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对没有资质、资质不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把好市场准入关。二是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严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把好质量关。三是全面查验出口防疫物资,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严格企业资质,明确产品标准,加大防疫物资出口查验力度。四是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等认证违法行为。五是全面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六是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完善相关政策和服务举措,加强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强和改进竞争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又要加强联动配合,注重信息共享,建立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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