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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明确进口冷链食品管控重点

2020年11月19日 08:19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为有效防范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11月15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兰州海关6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具体措施。

实行提前报备制度。从即日起,凡从甘肃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目的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姓名)、食品名称、报关信息、承运企业等。

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根据各地实际需要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总仓只能存放进口冷链食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得放入总仓。

健全通报制度。对进入总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甘肃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商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和海关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查机制。

全面加强追溯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运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如实填写上传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信息。

严格组织执法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冷冻冷藏贮存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自备冷库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无缝隙、不间断执法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储、购进、销售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一律下架封存、果断查处,坚决杜绝流入市场。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全面实施消杀制度、实行抽样核酸检测全覆盖、严格物流运输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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