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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力斩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链

2020年10月21日 08:20 信息来源:http://www.samr.gov.cn/xw/df/202010/t20201020_322439.html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持续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加工和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禁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

宜宾市位于四川省南部,处于川、滇、黔三省接合部,金沙江、岷江、长江汇流地带。实施长江禁捕退捕,对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宜宾市市场监管局于6月底制定并印发了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在行动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印发禁渔通告2万余份,要求辖区餐饮店、商超、农贸市场及水产品加工企业等重点场所张贴;通过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相关政策。同时,对重点经营户上门宣讲政策的重要意义,增强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群体保护长江生态的意识,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取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与配合。

6月底以来,宜宾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各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农贸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清查,责令221家店招中含有“野生河鱼”等字样的经营户进行拆除整改;以“野生鱼”“河鲜”“长江”等关键词进行搜索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信息,目前共检查电商平台103个次,监测、检查广告821条次。

该局分管副局长、驻局纪检组组长分别带队,多次深入重点县区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共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打击力度不够等4类问题,已形成督查报告,并将持续督促存在问题的县区进行整改。

此外,该局积极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水平,对发现企业和个人采购、加工、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纪行为,从重从严从快予以处罚。

据悉,案值达860余万元的四川省宜宾市唐某等团伙违法捕捞、收购、销售野生水产品案,日前被农业农村部列为2020年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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