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首个乡村放心消费省级地方标准 以标准化推动放心消费建设从城区向乡村拓展
8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并解读《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据悉,该《规范》是全国首个《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将于9月19日起正式实施。
放心消费建设作为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挖掘内需潜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随着相关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成果夯实,其重心正从城区逐渐拓展至乡村。此次发布的《规范》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并归口,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共同起草,从经营与管理、质量与安全、投诉与监督等12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目的就是重点解决优化乡村放心消费环境、构建浙江省城乡一体化放心消费和维权体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放心消费城乡共建共享等问题。
此次发布的《规范》重点明确了乡村放心消费建设的目标任务,即乡村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建设的比率达到80%以上,承诺无理由退货单位占乡村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商家80%以上,放心消费单位建设数达到乡村区域内经营者总量的60%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综合评价结果不低于80%。
在内容上,《规范》明确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竞争、明码标价、价质相符等放心消费诚信承诺纳入村规民约,并规定乡镇(街道)应建立放心消费建设组织,宜建有消费维权站、放心消费教育基地和放心消费诚信联盟,着力推进放心消费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同时,还从侧重于纠纷调处、质量抽检、执法办案、消费警示等末端着力,转向更加注重于消费环境建设,明确了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要求。
据了解,《规范》是在浙江省湖州、安吉等地乡村放心消费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省乡村区域发展实际,充分借鉴省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并深入调研省内乡村消费状况、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起草制定。充分考虑了该省11个地市在民风民俗、乡贤文化、消费观念、体制机制、乡村产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地区差异,在指标设置上从共性化和差异化两个方面入手加强了可操作性。这使其得以适用于指导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放心消费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马剑平表示,《规范》在内容上体现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根本,突出主体自觉、多方参与和社会共治,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可推广性、可持续性,以及紧扣乡村振兴战略、融入高质量高品质、借势乡村综合治理等特色亮点。
下一步,浙江省还将以《规范》为指引,对标湖州、安吉经验样板,锚定“城市乡村全覆盖、商品服务全覆盖、网上网下全覆盖、制造流通全覆盖”的目标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建设工作,不断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向特色街区、核心商圈、龙头市场等区域和行业拓展延伸,催化消费环境质变。
8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并解读《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据悉,该《规范》是全国首个《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将于9月19日起正式实施。
放心消费建设作为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挖掘内需潜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随着相关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成果夯实,其重心正从城区逐渐拓展至乡村。此次发布的《规范》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并归口,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共同起草,从经营与管理、质量与安全、投诉与监督等12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目的就是重点解决优化乡村放心消费环境、构建浙江省城乡一体化放心消费和维权体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放心消费城乡共建共享等问题。
此次发布的《规范》重点明确了乡村放心消费建设的目标任务,即乡村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建设的比率达到80%以上,承诺无理由退货单位占乡村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商家80%以上,放心消费单位建设数达到乡村区域内经营者总量的60%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综合评价结果不低于80%。
在内容上,《规范》明确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竞争、明码标价、价质相符等放心消费诚信承诺纳入村规民约,并规定乡镇(街道)应建立放心消费建设组织,宜建有消费维权站、放心消费教育基地和放心消费诚信联盟,着力推进放心消费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同时,还从侧重于纠纷调处、质量抽检、执法办案、消费警示等末端着力,转向更加注重于消费环境建设,明确了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要求。
据了解,《规范》是在浙江省湖州、安吉等地乡村放心消费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省乡村区域发展实际,充分借鉴省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并深入调研省内乡村消费状况、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起草制定。充分考虑了该省11个地市在民风民俗、乡贤文化、消费观念、体制机制、乡村产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地区差异,在指标设置上从共性化和差异化两个方面入手加强了可操作性。这使其得以适用于指导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放心消费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马剑平表示,《规范》在内容上体现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根本,突出主体自觉、多方参与和社会共治,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可推广性、可持续性,以及紧扣乡村振兴战略、融入高质量高品质、借势乡村综合治理等特色亮点。
下一步,浙江省还将以《规范》为指引,对标湖州、安吉经验样板,锚定“城市乡村全覆盖、商品服务全覆盖、网上网下全覆盖、制造流通全覆盖”的目标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建设工作,不断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向特色街区、核心商圈、龙头市场等区域和行业拓展延伸,催化消费环境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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