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打造高质量民生环境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近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推进2019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造高质量民生环境。
《通知》要求,全面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积极鼓励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2019年,贵州省各地将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2020年底,全省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通知》强调,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快软件硬件建设。贵州省各级政府承担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适应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体系。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通过立法、宣传教育,形成习惯、道德、法制的约束力,培育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通知》明确,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该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住建厅承担具体职责,各市、县级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主体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发布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提出整改,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约谈、通报,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布通报结果。同步制定《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明确了该省15家省级单位及各市、县、乡镇政府的工作责任,垃圾分类品质的范围及设施标识等,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活垃圾分类是小事,但也是民生大事。垃圾分类有利于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相关产业及服务业的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垃圾分类行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树立全社会绿色发展理念,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培育绿色消费,提升全民素质,形成绿色发展新时尚。
近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推进2019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造高质量民生环境。
《通知》要求,全面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积极鼓励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2019年,贵州省各地将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2020年底,全省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通知》强调,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快软件硬件建设。贵州省各级政府承担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适应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体系。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通过立法、宣传教育,形成习惯、道德、法制的约束力,培育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通知》明确,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该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住建厅承担具体职责,各市、县级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主体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发布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提出整改,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约谈、通报,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布通报结果。同步制定《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明确了该省15家省级单位及各市、县、乡镇政府的工作责任,垃圾分类品质的范围及设施标识等,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活垃圾分类是小事,但也是民生大事。垃圾分类有利于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相关产业及服务业的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垃圾分类行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树立全社会绿色发展理念,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培育绿色消费,提升全民素质,形成绿色发展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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