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大力推进“质量兴市”工作

2011年05月13日 17:39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落实莆田市“质量兴市”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负责人,22个相关部门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定期召开“质量兴市”工作会议和联席会议,对质量兴市阶段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总结。 二是完善质量奖励机制。制定出台《莆田市质量奖管理办法》、《莆田市名牌奖励办法》等鼓励政策,总结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对获奖企业或组织授予莆田市质量奖奖牌、证书并各奖励30万元,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奖励省名牌获得企业。三是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出台《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意见》、《工业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质量兴市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等一系列工作实施意见和方案,将“质量兴市”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对各县、区“质量兴市”工作中的产品质量、食品质量安全进行了目标考核,逐步完善了“质量兴市”建设工作机制。四是建全资金保障体系。市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每年为基层质监工作站拨付运行经费,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根据自身财力状况,给予质监工作站适当经费补助;各工业园区及乡镇政府无偿为基层质监工作站提供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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