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质监局推进食品企业道德诚信体系建设

2013年01月25日 13:52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zlcx/201301/t20130125_340974.htm

近年来,为促进食品安全领域道德诚信内在基础和外部环境的优化,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的利益导向,有效促进当地食品质量安全,河北沧州市质监局围绕加强食品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道德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实效。

食品生产监管信用档案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对企业进行监管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客观、真实反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文字、图表、声像资料等各种记录。为全面、科学、详实记录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情况,掌控企业信用信息,该局制定了《食品生产监管信用档案管理规范》,对食品生产监管档案的18项内容进行了统一确定,要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逐企建立监管档案。目前,该局对全市549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88家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和31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逐企建立了监管信用档案,成为对企业监督检查和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强化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该局出台了《沧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办法》,对全市所有获证食品企业、食品相关企业、食品添加剂企业和化妆品生产企业从19个方面133项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根据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量化考核结果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方法。同时对应不同信用等级建立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和淘汰机制,并对企业量化考核分级监管情况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录入企业信用档案。

为积极培育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发展、质效双优的标杆示范企业,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建“食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活动,以“企业自愿、积极培育、对标考核、社会评议、好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宣传发动、帮扶培育、初选推荐、社会评议、考核评比等环节,最终确定市级以上“食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30家,并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食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名单及企业相关产品信息,进行积极宣传,潜移默化中促进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生产。

结合沧州区域性产品特点,该局突出整治重点,对沧县枣蜜饯、河间肉制品、河间酱腌菜、河间小麦粉、任丘小麦粉5个食品生产集中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制定了11个规范和18类重点食品的整治标准,对枣蜜饯和驴肉等行业的食品企业进行对标验收,符合要求的予以保留,不符合要求的报政府取缔。既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又动员社会各界主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让假冒伪劣产品无处藏身。

通过努力,沧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业人员“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不断强化,法制观念、道德和诚信意识逐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食品生产企业晋位升级,带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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