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会议在江苏苏州召开
10月21日-22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职责,加强技贸措施工作机制建设,帮助企业破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标国际转型升级,积极参与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制修订,深度参与世贸组织相关工作,实质性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自贸协定谈判和实施,服务国家对外工作大局能力不断增强。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规则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内外结合、坚持对接市场需求、坚持系统观念,做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参与自贸区提升战略、推动制度型开放、服务地方经济等领域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20周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准确把握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水平,服务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和融合发展,推动市场监管规则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成都等5个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作会议交流发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市场监管部门,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0月21日-22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职责,加强技贸措施工作机制建设,帮助企业破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标国际转型升级,积极参与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制修订,深度参与世贸组织相关工作,实质性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自贸协定谈判和实施,服务国家对外工作大局能力不断增强。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规则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内外结合、坚持对接市场需求、坚持系统观念,做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参与自贸区提升战略、推动制度型开放、服务地方经济等领域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20周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准确把握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水平,服务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和融合发展,推动市场监管规则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成都等5个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作会议交流发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市场监管部门,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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