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三起涉嫌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和 活禽交易案情的通报
一、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涉嫌无证销售野生黄蛤蟆销售案
2020年1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溪口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溪口农贸市场有野生黄蛤蟆销售。该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检查发现,当事人陈云鹤在溪口农贸市场39号摊位中销售黄蛤蟆。执法人员立即对其摊位和仓库进行检查,共查获野生黄蛤蟆205斤。经溯源追查,黄蛤蟆系陈云鹤从衢州市衢江区华下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专业合法养殖户处进的货,但陈云鹤无《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涉嫌无证销售野生动物,同时违反了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相关规定。目前,龙游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二、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涉嫌违法销售黄鼠狼案
2020年2月2日10许,兰溪水亭村村民钱树春骑着电瓶车将一只纸箱带进兰溪农产品交易城。在入口体温检测时被市场管理人员发现其行为异常,逐跟随其进入市场自产自销区,在其停车打开纸箱后,发现里面竟装有一只小动物,市场管理人员立即向兰溪市市场监管局举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出击,并联系市自然资源局,经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查验,认定此动物为黄鼠狼,属省重点保护动物。经法定程序后该黄鼠狼已由自然资源局放归自然。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已于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涉嫌违法交易活禽案
2020年1月22日,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艮山农副产品市场检查时,发现该市场内66号摊位正在进行活禽交易,现场查获活禽50只。当日该局依据《杭州市限制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经营户王春宏进行立案调查,依据《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对市场举办方杭州艮山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一、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涉嫌无证销售野生黄蛤蟆销售案
2020年1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溪口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溪口农贸市场有野生黄蛤蟆销售。该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检查发现,当事人陈云鹤在溪口农贸市场39号摊位中销售黄蛤蟆。执法人员立即对其摊位和仓库进行检查,共查获野生黄蛤蟆205斤。经溯源追查,黄蛤蟆系陈云鹤从衢州市衢江区华下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专业合法养殖户处进的货,但陈云鹤无《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涉嫌无证销售野生动物,同时违反了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相关规定。目前,龙游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二、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涉嫌违法销售黄鼠狼案
2020年2月2日10许,兰溪水亭村村民钱树春骑着电瓶车将一只纸箱带进兰溪农产品交易城。在入口体温检测时被市场管理人员发现其行为异常,逐跟随其进入市场自产自销区,在其停车打开纸箱后,发现里面竟装有一只小动物,市场管理人员立即向兰溪市市场监管局举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出击,并联系市自然资源局,经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查验,认定此动物为黄鼠狼,属省重点保护动物。经法定程序后该黄鼠狼已由自然资源局放归自然。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已于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涉嫌违法交易活禽案
2020年1月22日,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艮山农副产品市场检查时,发现该市场内66号摊位正在进行活禽交易,现场查获活禽50只。当日该局依据《杭州市限制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经营户王春宏进行立案调查,依据《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对市场举办方杭州艮山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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