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菜市场、小商品市场如何加强防控?上海市黄浦区推出十条规范
上海市黄浦区商品交易市场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人员流动大,但市场环境较为老旧,通风条件不佳,商品种类繁杂,重点关注地区经营户或采购人员不在少数,这些因素都为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隐患。
为督促市场管理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制定了《黄浦区商品交易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十条规范》,从组织领导、人员管理、商品管理、环境管理、宣传告知等方面提出规范,并下发至全区各商品交易市场。
《规范》提出,黄浦区各标准化菜市场和小商品交易市场严格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组织或市场经营管理班子的领导下,认真落实防疫工作主体责任。
二、复工开市必须严格执行《黄浦区企业复工复产告知书》的相关要求。
三、要做好市场内返沪人员的统一造册和管理工作。经营户和员工外出返沪的,对来自重点地区(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或与重点地区(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接触的,分别按上级相关规定处置。
四、合理设置市场进出口,标识明确,管理有序。
五、落实专人,对所有进入场内的经营户和相关人员(包括从业人员)每日测量体温,要求佩戴口罩。对入场消费者要进行测体温,戴口罩。拒绝闲杂人员进入市场。
六、要严把商品进货关,做到来源正、情况明,能追溯。
七、场内禁止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禁止销售假冒伪劣、“三无”等商品、禁止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八、场内从事口罩等防护用品的经营户,销售前,应到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备。
九、加大投入,合理配置消毒器具、物品等疫情防控用品。每日做好场内消毒及清洁卫生,每周开展大扫除。
十、利用一切形式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告知工作,不传谣不信谣。有未尽事宜的,请按照市、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予以执行。
上海市黄浦区商品交易市场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人员流动大,但市场环境较为老旧,通风条件不佳,商品种类繁杂,重点关注地区经营户或采购人员不在少数,这些因素都为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隐患。
为督促市场管理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制定了《黄浦区商品交易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十条规范》,从组织领导、人员管理、商品管理、环境管理、宣传告知等方面提出规范,并下发至全区各商品交易市场。
《规范》提出,黄浦区各标准化菜市场和小商品交易市场严格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组织或市场经营管理班子的领导下,认真落实防疫工作主体责任。
二、复工开市必须严格执行《黄浦区企业复工复产告知书》的相关要求。
三、要做好市场内返沪人员的统一造册和管理工作。经营户和员工外出返沪的,对来自重点地区(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或与重点地区(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接触的,分别按上级相关规定处置。
四、合理设置市场进出口,标识明确,管理有序。
五、落实专人,对所有进入场内的经营户和相关人员(包括从业人员)每日测量体温,要求佩戴口罩。对入场消费者要进行测体温,戴口罩。拒绝闲杂人员进入市场。
六、要严把商品进货关,做到来源正、情况明,能追溯。
七、场内禁止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禁止销售假冒伪劣、“三无”等商品、禁止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八、场内从事口罩等防护用品的经营户,销售前,应到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备。
九、加大投入,合理配置消毒器具、物品等疫情防控用品。每日做好场内消毒及清洁卫生,每周开展大扫除。
十、利用一切形式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告知工作,不传谣不信谣。有未尽事宜的,请按照市、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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