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优化检验检测再出新措施
2月13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辽宁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始终以“优化检验检测市场准入,提升服务质量”为工作重心,依法履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和监管职责,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检验检测工作,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再出新措施:
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对疫情防控相关的领域,开设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程序,执行“告知承诺”审批,落实专人办理,实现特殊审批事项快速便捷,缩短审批时限,做到即到即办,待疫情解除后适时补充实施现场核查。
简化部分资质认定许可事项审批。疫情期间,暂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改由通过专家文审、后续评审等方式进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申请复查换证延续有效期的,若申请事项无实质变化的,资质认定管理部门采取形式审查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直接予以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待疫情解除后适时补充实施现场评审。
鼓励“线上办”“预约办”。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线上申请审批事项,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市场监管部门要引导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事前预约,合理安排办事时段,避免人员集中,减少群众滞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坚持依法行政和“容错”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中,坚持依法行政和“容错”监管相结合,对因发生疫情而导致实验室仪器设备无法及时检定或校准的,在机构通过其他溯源方式可以确保量值准确的情况下允许其继续开展检验业务。
进一步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检验检测工作。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做好检验检测服务。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操作方法流程,切实做到过程可追溯,检验质量有保证。对于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与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要实施特事特办,随送随检,切实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进一步做好检验检测咨询工作。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应耐心解答人民群众对防护产品质量的相关咨询,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和答疑解惑工作。梳理涉疫检验检测能力及技术服务项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月13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辽宁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始终以“优化检验检测市场准入,提升服务质量”为工作重心,依法履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和监管职责,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检验检测工作,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再出新措施:
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对疫情防控相关的领域,开设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程序,执行“告知承诺”审批,落实专人办理,实现特殊审批事项快速便捷,缩短审批时限,做到即到即办,待疫情解除后适时补充实施现场核查。
简化部分资质认定许可事项审批。疫情期间,暂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改由通过专家文审、后续评审等方式进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申请复查换证延续有效期的,若申请事项无实质变化的,资质认定管理部门采取形式审查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直接予以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待疫情解除后适时补充实施现场评审。
鼓励“线上办”“预约办”。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线上申请审批事项,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市场监管部门要引导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事前预约,合理安排办事时段,避免人员集中,减少群众滞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坚持依法行政和“容错”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中,坚持依法行政和“容错”监管相结合,对因发生疫情而导致实验室仪器设备无法及时检定或校准的,在机构通过其他溯源方式可以确保量值准确的情况下允许其继续开展检验业务。
进一步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检验检测工作。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做好检验检测服务。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操作方法流程,切实做到过程可追溯,检验质量有保证。对于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与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要实施特事特办,随送随检,切实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进一步做好检验检测咨询工作。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应耐心解答人民群众对防护产品质量的相关咨询,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和答疑解惑工作。梳理涉疫检验检测能力及技术服务项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 13项网络安全国家标准11月开始实施将为引领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持(2024-11-02)
- 中国与斯洛伐克签署标准化合作文件(2024-11-02)
- 市场监管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024-11-02)
- 我国与澳新签署有机产品合作互认协议(2024-11-02)
- 孟扬率团访问英国、意大利、阿联酋(2024-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