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五严”措施:湖北省襄阳市零售药店实行涉疫信息“登记报告制”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措施,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致全市零售药店的一封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履行“五严”措施:
严格落实药品采购制度及处方药销售规定。全市药店务必按照GSP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和防护用品,落实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制度。
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及顾客的体温监测制度。对员工每天进行体温监测和记录,对进店所有顾客查验体温。
严格实行涉疫信息即时登记报告制。凡发现体温达到37.3℃或对退烧、止咳药有需求的人员必须登记并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
严格落实药店防疫管控措施。药店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清洁,每日进行消杀和通风等,凡不戴口罩人员严禁进入店内。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决禁止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相关医用防护产品,禁止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做到尽力筹措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做到明码标价,为顾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服务。
《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广泛宣传动员,强化对药店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和疫情防护用品质量和价格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应有贡献。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强化供应渠道畅通和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防控物资“质优量足价稳”,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针对春节期间部分药店关门休市给群众购药造成困难的问题,积极督促药品零售门店“应开尽开”。截至目前,全市零售药店(含连锁药店)共1473家,开业1351家,营业率达91.7%。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措施,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致全市零售药店的一封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履行“五严”措施:
严格落实药品采购制度及处方药销售规定。全市药店务必按照GSP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和防护用品,落实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制度。
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及顾客的体温监测制度。对员工每天进行体温监测和记录,对进店所有顾客查验体温。
严格实行涉疫信息即时登记报告制。凡发现体温达到37.3℃或对退烧、止咳药有需求的人员必须登记并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
严格落实药店防疫管控措施。药店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清洁,每日进行消杀和通风等,凡不戴口罩人员严禁进入店内。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决禁止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相关医用防护产品,禁止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做到尽力筹措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做到明码标价,为顾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服务。
《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广泛宣传动员,强化对药店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和疫情防护用品质量和价格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应有贡献。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强化供应渠道畅通和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防控物资“质优量足价稳”,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针对春节期间部分药店关门休市给群众购药造成困难的问题,积极督促药品零售门店“应开尽开”。截至目前,全市零售药店(含连锁药店)共1473家,开业1351家,营业率达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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