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决策部署,以最严要求最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防护服等价格稳定,查处了一批哄抬物价、“三无”产品、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等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将分批集中公开曝光各地查办的典型案件,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价格秩序,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宜春市市场监管局查获假冒口罩案
2月2日,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利用微信销售假冒口罩的案件,缴获假冒“飘安”医用口罩4万只。经查,宜春某大药房负责人刘某在销售者未能提供资质证明、进货票据及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从网上购进4万只假冒“飘安”医用口罩以每只1.5元价格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进行售卖,至查获时,当事人已销售21196只(其余的送给家人、朋友及员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案例二、樟树市查获“三无”口罩案
1月28日晚,一辆装有3000只口罩的小车进入樟树境内,被樟树市公安局、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截获。经初步查明,这些口罩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据车主交待这些口罩准备销往樟树市的一些经营户。目家该案已调查终结,樟树市市监局拟对当事人销售“三无”产品的行为作出没收并罚款15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高安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三无”口罩案
1月24日,高安市市场监管局查获高安市某药房销售一次性的“三无”口罩案,该批次口罩未用中文标注产品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经查,当事人购进涉案口罩500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
1月26日,高安市市场监管局查获高安市某大药房销售未用中文标注产品名称、型号、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防尘面罩。经查,当事人购进涉案口罩140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
1月28日,高安市市场监管局查获高安市某大药房销售未用中文标注产品名称、型号、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防尘面罩。经查,当事人购进涉案口罩400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
高安市市场监管局已对上述三起销售“三无”口罩的行为予以立案,并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查处。
案例四、丰城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三无”口罩案
1月29日,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查获张某某销售“三无”口罩4050只。经查,涉案口罩无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等产品相关信息,属无标识的“三无”产品,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批“三无”口罩当场进行了扣押,同时依法予以立案,并将从重从快作出处理决定。
案例五、丰城市查获“三无”口罩案
2月1日,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在丰城东高速路口查获“三无”口罩88000只。据初步调查,这批口罩是两名丰城人从湖北仙桃购进的,准备到丰城市场上销售。目前该批“三无”口罩已全部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六、袁州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三无”口罩案
2月4日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袁州区某居民小区保安室现场查获12000余只“三无”口罩。经查,该批口罩系杨某从浙江义乌市场路边以每只2.6元价格购进,共购进12400只,购进后在一些小区进行售卖。目前该案正在立案调查处理中,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作出处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决策部署,以最严要求最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防护服等价格稳定,查处了一批哄抬物价、“三无”产品、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等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将分批集中公开曝光各地查办的典型案件,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价格秩序,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宜春市市场监管局查获假冒口罩案
2月2日,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利用微信销售假冒口罩的案件,缴获假冒“飘安”医用口罩4万只。经查,宜春某大药房负责人刘某在销售者未能提供资质证明、进货票据及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从网上购进4万只假冒“飘安”医用口罩以每只1.5元价格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进行售卖,至查获时,当事人已销售21196只(其余的送给家人、朋友及员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案例二、樟树市查获“三无”口罩案
1月28日晚,一辆装有3000只口罩的小车进入樟树境内,被樟树市公安局、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截获。经初步查明,这些口罩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据车主交待这些口罩准备销往樟树市的一些经营户。目家该案已调查终结,樟树市市监局拟对当事人销售“三无”产品的行为作出没收并罚款15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高安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三无”口罩案
1月24日,高安市市场监管局查获高安市某药房销售一次性的“三无”口罩案,该批次口罩未用中文标注产品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经查,当事人购进涉案口罩500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
1月26日,高安市市场监管局查获高安市某大药房销售未用中文标注产品名称、型号、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防尘面罩。经查,当事人购进涉案口罩140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
1月28日,高安市市场监管局查获高安市某大药房销售未用中文标注产品名称、型号、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防尘面罩。经查,当事人购进涉案口罩400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
高安市市场监管局已对上述三起销售“三无”口罩的行为予以立案,并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查处。
案例四、丰城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三无”口罩案
1月29日,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查获张某某销售“三无”口罩4050只。经查,涉案口罩无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等产品相关信息,属无标识的“三无”产品,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批“三无”口罩当场进行了扣押,同时依法予以立案,并将从重从快作出处理决定。
案例五、丰城市查获“三无”口罩案
2月1日,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在丰城东高速路口查获“三无”口罩88000只。据初步调查,这批口罩是两名丰城人从湖北仙桃购进的,准备到丰城市场上销售。目前该批“三无”口罩已全部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六、袁州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三无”口罩案
2月4日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袁州区某居民小区保安室现场查获12000余只“三无”口罩。经查,该批口罩系杨某从浙江义乌市场路边以每只2.6元价格购进,共购进12400只,购进后在一些小区进行售卖。目前该案正在立案调查处理中,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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