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高坪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防疫期间价格监管专项行动
2020年02月10日 15:45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好!我们是高坪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您店销售的“好医生和太极复方板蓝根颗粒”未标明价格,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您的行为已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一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
为加强全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稳定防控物资市场秩序。结合“春雷行动2020”价格减负惠民执法子行动的安排,四川南充高坪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市场巡查、提醒告诫等方式,以农贸市场、超市和药店等为重点场所,以口罩、、抗病毒类药品、消毒杀菌类用品等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了的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
截止目前,共开展行政约谈12次,出动执法人员1355人次,各类市场主体563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件。该局将继续加强检查,持续监督价格波动情况,规范全区市场主体的价格收费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将进行严肃查处。
“您好!我们是高坪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您店销售的“好医生和太极复方板蓝根颗粒”未标明价格,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您的行为已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一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
为加强全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稳定防控物资市场秩序。结合“春雷行动2020”价格减负惠民执法子行动的安排,四川南充高坪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市场巡查、提醒告诫等方式,以农贸市场、超市和药店等为重点场所,以口罩、、抗病毒类药品、消毒杀菌类用品等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了的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
截止目前,共开展行政约谈12次,出动执法人员1355人次,各类市场主体563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件。该局将继续加强检查,持续监督价格波动情况,规范全区市场主体的价格收费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将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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