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筑牢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复工“防护墙”
2020年02月10日 10:40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江苏省、南京市政府规定企业复工复业时间即将临近,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多项举措并行,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保健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要求全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逐步启动全市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第10号)”文件的规定,严格落实《南京市疫情期间企业复工指南》的各项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要求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取得企业所在区(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批准后,及时填报省市场监管局推出的“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状况自报”微信小程序,上报企业开工时间、返工人数、岗前健康检查等相关信息,确保保健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要求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先行将计划复工时间上报,且须在取得企业所在区(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组织复工,并在实际复工当天再次上报我处。
四是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已复工的企业有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我处及有关部门汇报,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隐瞒!
江苏省、南京市政府规定企业复工复业时间即将临近,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多项举措并行,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保健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要求全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逐步启动全市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第10号)”文件的规定,严格落实《南京市疫情期间企业复工指南》的各项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要求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取得企业所在区(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批准后,及时填报省市场监管局推出的“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状况自报”微信小程序,上报企业开工时间、返工人数、岗前健康检查等相关信息,确保保健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要求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先行将计划复工时间上报,且须在取得企业所在区(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组织复工,并在实际复工当天再次上报我处。
四是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已复工的企业有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我处及有关部门汇报,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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