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
11月19日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函复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的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函复指出,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的职能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等。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药监局等17个部门组成,市场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总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国务院函复强调,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11月19日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函复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的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函复指出,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的职能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等。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药监局等17个部门组成,市场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总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国务院函复强调,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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