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的“防火墙” ——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综述
“双11”网购高峰刚刚过去,不少消费者在收到快递包裹后,往往习惯把快递单上的姓名、电话用笔涂掉,或直接撕碎含有个人信息的单据。这种习惯正是源于个人信息被非法盗用的忧虑。针对广受社会关注的个人信息安全之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11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信息盗用亟待整治
浙江省诸暨市一家置业公司涉嫌出售业主个人信息、山东省青岛市一家工贸公司涉嫌未经消费者同意向其发送商业信息……一起起典型案件,涉及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等多个领域,说明当下伸向个人信息的“贼手”越来越多。
随着“互联网+”与日常生活的日益融合,信息漏洞更加令人防不胜防。每年的央视“3·15”晚会上,消费者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滥用的案例时有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战果显著
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起,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开展行政约谈3536次;开展宣传活动10653次。
从查案情况看,当前个人信息泄露“高危区”集中在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领域。执法中,涉及这三个领域的违法案件达640起,涉案信息313.9万条。
“一些违法经营者在非法收集、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往往通过U盘、手机、互联网等途径传递或保存信息,违法行为较隐蔽。”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与消费者联系时基本不直接见面,甚至利用修改软件隐藏真实身份。”
这些手法往往造成查案取证难、固定证据难等情况。“但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难点,创新执法办案方式,查办了一批案件,有力震摄了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说。
凝聚合力守护消费
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涉及面广,只有社会共治,才能筑起个人信息安全的“防火墙”。
在此次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注重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从加强辖区查案的协调指导,到各地互通信息、协查联动,再到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切实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在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与公安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发挥刑事侦查技术优势,及时获取关键信息、锁定重要证据,成功捣毁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在整体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共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54起,占全部案件数量的十分之一,与相关部门执法联动4225次。
市场监管部门还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分析监测数据信息,深挖案件线索,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成果,对案件查办工作中发现的行业性、典型性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问题,组织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切实规范行业秩序,确保专项执法行动顺利开展。
“双11”网购高峰刚刚过去,不少消费者在收到快递包裹后,往往习惯把快递单上的姓名、电话用笔涂掉,或直接撕碎含有个人信息的单据。这种习惯正是源于个人信息被非法盗用的忧虑。针对广受社会关注的个人信息安全之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11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信息盗用亟待整治
浙江省诸暨市一家置业公司涉嫌出售业主个人信息、山东省青岛市一家工贸公司涉嫌未经消费者同意向其发送商业信息……一起起典型案件,涉及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等多个领域,说明当下伸向个人信息的“贼手”越来越多。
随着“互联网+”与日常生活的日益融合,信息漏洞更加令人防不胜防。每年的央视“3·15”晚会上,消费者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滥用的案例时有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战果显著
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起,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开展行政约谈3536次;开展宣传活动10653次。
从查案情况看,当前个人信息泄露“高危区”集中在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领域。执法中,涉及这三个领域的违法案件达640起,涉案信息313.9万条。
“一些违法经营者在非法收集、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往往通过U盘、手机、互联网等途径传递或保存信息,违法行为较隐蔽。”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与消费者联系时基本不直接见面,甚至利用修改软件隐藏真实身份。”
这些手法往往造成查案取证难、固定证据难等情况。“但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难点,创新执法办案方式,查办了一批案件,有力震摄了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说。
凝聚合力守护消费
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涉及面广,只有社会共治,才能筑起个人信息安全的“防火墙”。
在此次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注重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从加强辖区查案的协调指导,到各地互通信息、协查联动,再到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切实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在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与公安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发挥刑事侦查技术优势,及时获取关键信息、锁定重要证据,成功捣毁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在整体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共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54起,占全部案件数量的十分之一,与相关部门执法联动4225次。
市场监管部门还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分析监测数据信息,深挖案件线索,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成果,对案件查办工作中发现的行业性、典型性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问题,组织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切实规范行业秩序,确保专项执法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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