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召回监管力度
日前,质检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公布2017年召回工作情况和2018年召回工作重点。
2017年,质检总局在推进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制度实施,监督生产企业履行召回法定义务方面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加强缺陷产品召回政策法规宣传贯彻,推动企业主动召回缺陷产品;强化缺陷调查和行政约谈,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召回义务;加强召回活动监督,督促企业提高召回完成率;把缺陷产品召回与对企业的质量技术服务活动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各地质检部门全面加强消费品召回监管工作,形成分级管理协调联动新格局;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的信息工作,让消费者有更多质量获得感;完善召回监管技术支撑体系,保障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2018年,质检总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重要决策部署,把切实维护消费品安全和促进行业产品质量提升摆在突出位置,继续深入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
进一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体系。重点推进消费品召回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推动《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逐步将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全部纳入召回范围。规范消费品召回的程序,增强消费品召回执法的有效性。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机动车排放缺陷召回制度出台实施,将召回从安全召回、整车召回扩展至环保召回、零部件召回。
继续加大召回监管力度。加大对生产企业的行政约谈和缺陷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依法查处隐瞒缺陷等违法行为。加大召回活动实施监督力度,督促生产者把召回活动落实到位。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质检总局及地方质检部门召回行政监管力量和技术能力建设,积极促进和推动地方质检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与公安、交通、工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全面提升我国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能力,形成“总局统一管理,地方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召回监管体系。
日前,质检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公布2017年召回工作情况和2018年召回工作重点。
2017年,质检总局在推进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制度实施,监督生产企业履行召回法定义务方面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加强缺陷产品召回政策法规宣传贯彻,推动企业主动召回缺陷产品;强化缺陷调查和行政约谈,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召回义务;加强召回活动监督,督促企业提高召回完成率;把缺陷产品召回与对企业的质量技术服务活动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各地质检部门全面加强消费品召回监管工作,形成分级管理协调联动新格局;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的信息工作,让消费者有更多质量获得感;完善召回监管技术支撑体系,保障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2018年,质检总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重要决策部署,把切实维护消费品安全和促进行业产品质量提升摆在突出位置,继续深入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
进一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体系。重点推进消费品召回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推动《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逐步将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全部纳入召回范围。规范消费品召回的程序,增强消费品召回执法的有效性。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机动车排放缺陷召回制度出台实施,将召回从安全召回、整车召回扩展至环保召回、零部件召回。
继续加大召回监管力度。加大对生产企业的行政约谈和缺陷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依法查处隐瞒缺陷等违法行为。加大召回活动实施监督力度,督促生产者把召回活动落实到位。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质检总局及地方质检部门召回行政监管力量和技术能力建设,积极促进和推动地方质检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与公安、交通、工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全面提升我国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能力,形成“总局统一管理,地方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召回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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