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总局发文>> 文件内容

关于征集2024年度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征集2024年度

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市场监管业务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国市监办发〔2023〕36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需紧密围绕市场监管工作职责,立项范围应符合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范围(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市场监管行业发展需要,能够发挥支撑市场监管业务开展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符合国情,具有可行性,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交叉、重复,优先安排市场监管行业发展亟需的标准。

(二)申报项目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主要内容科学,并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申报项目应当包括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目的和意义、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内容。应强化标准通用性,提升单项标准覆盖面,鼓励交叉领域开展技术融合标准制修订。

(三)申报项目应一并提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有标准研制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应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起草工作。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相关单位组成协作组,共同承担标准起草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与项目承担单位一致。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市场监管领域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态度严谨,责任心强。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本次标准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7日。

(二)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用线上填报与线下提交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报人和承担单位应登录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系统(网址:https://mr.samr.gov.cn/),填报《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建议书》)、 《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并提交标准草案。同时,完成线上填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将《建议书》、《汇总表》导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标准草案一并邮寄至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封面标明市场监管行标项目申报和申报标准类别。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于大东 010—88652562 闫小良 010—88652508

技术支持:

梁春健 010-65009141转153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于大东

电话:010—88652562 邮编:100045

附件:1.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范围

2.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3.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汇总表

附件下载

附件1: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范围.doc

附件2: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3: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汇总表.doc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