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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实训技术研究院建立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的批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

实训技术研究院建立国家计量人才

实训基地的批复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请筹建国家计量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请示》(苏市监〔2023〕2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主要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实训技术研究院,建立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以下称实训基地)。该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计量工作和技能人才培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和标准化人才培养方案的部署安排,有效利用江苏省计量资源,联合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无锡市计量测试院、苏州市计量测试院、金陵科技学院等单位,突出计量人才岗位实训实操特色,建立满足实训要求的制度体系、场地设施、仪器设备和师资力量,按照统筹管理、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开展计量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培训、注册计量师专业项目考核、计量专业技术实操培训、计量技术规范宣贯等公共技能实训服务,科学设置场景化、模拟式、实践性实训课程,创建丰富的实景教学场景,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探索“点餐式”实训课程开发和管理机制,建设符合计量特色、服务发展的精品实训课程库,培育一批善于解决计量技术难题、精于实操的计量工匠和岗位能手,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计量力量。

二、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教育培训、财务、场地、消防、食品、卫生、网络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规定,强化实训活动全流程全要素管理,严禁培训教材内容涉及不良信息或者存在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的行为,严格实行考试与培训、评价分离;实训结业证书管理及发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颁发的证书应以实训基地依托单位法人名称出具,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旗、国徽标志,不得单独以“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三、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的组织领导,按照筹建任务书有关要求抓好基地建设,在人才、设备、经费、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加强对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依托单位的监管和督查,确保实训基地依托单位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培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特别是在意识形态、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实训能力建设等方面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四、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抓好基地筹建任务的细化分解和落实落地,每年12月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同时,要及时总结基地建设运行成效、典型经验、先进模式和事例数据,形成工作专报每半年报送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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