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相关监督

北京公布二季度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达标率为100%

2017年07月15日 10:23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7-07/14/content_4573141.htm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的知情权,北京市从2016年起,每季度公布北京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饮用水水源、自来水厂出厂水和城市末梢水)水质状况。2017年2季度,全市共监测5个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2个(密云水库、南水北调)、地下水水源3个(海淀花园村地区、朝阳花家地地区、密怀顺地区),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0%。2017年2季度,共监测13座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水质全部合格,达标率为100.0%。6个城区共设城市末梢水监测点135个,水质全部合格,达标率为100.0%。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质合格。地表水水源每月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指标的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全部109项指标的检测。

地下水水源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质合格。地下水水源每月进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23项指标的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全部39项指标的检测。

自来水厂出厂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厂出水水质合格。监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每月对各自来水厂出厂水进行42项常规指标的检测,每半年对地表水厂出厂水进行全部106项指标的检测,每年对地下水厂出厂水进行全部106项指标的检测,确保出厂水水质安全。

城市末梢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监测水样进行评价,监测指标中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即判定为该水样不合格,对不合格指标根据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给予健康提示。监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对城市末梢水监测水样进行42项常规指标检测。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