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能效标识 选择节能产品 12款节能型空调器样本的比较试验结果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准确掌握市场上家用空调器能效标识标注的真实情况,科学指导消费,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2006年6月对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空调器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本次比较试验样本由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在市场上随机购买,并委托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测试。
一、比较试验样本情况
本次比较试验12个样本空调器由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在北京市场上随机购买,其中国产品牌8个,合资品牌4个,基本上涵盖了市场上的主流品牌。由于变频空调器尚无能效国家标准,故本次试验没有涉及该类产品。
样本选择的是一般家庭经常用、市场销量较大的制冷量在3200W~3600W之间(俗称一匹或大一匹)的壁挂式空调器。
为适应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节能产品的关注,本次比较试验的12个样本空调器均选择了一级或二级能效标识的节能型产品,每台购买价格在3000~4200元之间。
二、检测项目和依据
本次比较试验依据GB12021.3-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和GB/T 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国家标准,测试样本空调器的制冷量、制冷消耗功率和能效比。
三、检测结果及分析
比较试验结果仅对样本负责,详见比较试验结果汇总表。
1、按照实际检测能效比,12个样本空调器的实测能效等级与实际标称等级相符。
比较试验12个样本空调器中有10个样本能效等级标称为二级,2个样本能效等级标称为一级。空调器能效等级按能效比值共分五级,标准规定能效比大于等于3.20、小于3.40,能效等级为二级;能效比大于等于3.40为一级。能效比值越大越好,能效等级数字越小越好,即一级最好,五级是空调器能效等级的最低要求(即市场准入的最低标准)。经检测,按照实测能效比值,12个样本实际测试得出的能效等级均与标称能效等级相符。
2、9个样本空调器实测能效比低于标称值,没有达到明示能效水平。
本次比较试验12个样本中,有9个样本能效比的实测值都不同程度的低于标称值,只有3个样本能效比的实测值与其标称值相等或略高,它们分别是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2006年5月出厂的、型号为KFRD-35GW/U(ZXF)的海尔品牌空调器样本;上海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2006年1月出厂的、型号为KFR-36GW/G的三菱电机空调器样本;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2006年2月出厂的、型号为KFR-35GW/DSH的三星品牌的空调器样本。
3、测试样本普遍存在输入功率的实测值高于标称值,2个样本空调器制冷量的实测值略低于标称值。
标准中所规定的条件下的制冷量和制冷输入功率的比值决定空调器的能效比,在制冷量不变的情况下,制冷输入功率越低则能效比越高;而在制冷输入功率不变的情况下,制冷量越高则能效比越高。
本次测试的12个样本空调的输入功率实测值均高于铭牌标称值,由于国家标准对空调器的输入功率规定了其实测值不应高于标称值的10%,因此,这种情况虽然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但容易造成空调器的能效比的实测值低于标称值的现象,对消费者选择低能耗产品有不利影响。
国家标准规定空调器制冷量的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5%,测试结果显示,12个样本的制冷量实测值虽然都在国家标准允许的偏差范围内,但有2个样本的制冷量实测值与标称值有一些差距。
通过这次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12个主要品牌的节能型空调器能效的比较试验,虽然检测结果都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之内,但个别企业夸大产品的制冷水平,低标输入功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信息偏差,影响了消费者正确选择。希望企业在接受市场监督的同时,强化自律和规范,为我国能效标识工作的开展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尽到自己的社会义务。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准确掌握市场上家用空调器能效标识标注的真实情况,科学指导消费,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2006年6月对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空调器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本次比较试验样本由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在市场上随机购买,并委托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测试。
一、比较试验样本情况
本次比较试验12个样本空调器由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在北京市场上随机购买,其中国产品牌8个,合资品牌4个,基本上涵盖了市场上的主流品牌。由于变频空调器尚无能效国家标准,故本次试验没有涉及该类产品。
样本选择的是一般家庭经常用、市场销量较大的制冷量在3200W~3600W之间(俗称一匹或大一匹)的壁挂式空调器。
为适应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节能产品的关注,本次比较试验的12个样本空调器均选择了一级或二级能效标识的节能型产品,每台购买价格在3000~4200元之间。
二、检测项目和依据
本次比较试验依据GB12021.3-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和GB/T 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国家标准,测试样本空调器的制冷量、制冷消耗功率和能效比。
三、检测结果及分析
比较试验结果仅对样本负责,详见比较试验结果汇总表。
1、按照实际检测能效比,12个样本空调器的实测能效等级与实际标称等级相符。
比较试验12个样本空调器中有10个样本能效等级标称为二级,2个样本能效等级标称为一级。空调器能效等级按能效比值共分五级,标准规定能效比大于等于3.20、小于3.40,能效等级为二级;能效比大于等于3.40为一级。能效比值越大越好,能效等级数字越小越好,即一级最好,五级是空调器能效等级的最低要求(即市场准入的最低标准)。经检测,按照实测能效比值,12个样本实际测试得出的能效等级均与标称能效等级相符。
2、9个样本空调器实测能效比低于标称值,没有达到明示能效水平。
本次比较试验12个样本中,有9个样本能效比的实测值都不同程度的低于标称值,只有3个样本能效比的实测值与其标称值相等或略高,它们分别是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2006年5月出厂的、型号为KFRD-35GW/U(ZXF)的海尔品牌空调器样本;上海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2006年1月出厂的、型号为KFR-36GW/G的三菱电机空调器样本;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2006年2月出厂的、型号为KFR-35GW/DSH的三星品牌的空调器样本。
3、测试样本普遍存在输入功率的实测值高于标称值,2个样本空调器制冷量的实测值略低于标称值。
标准中所规定的条件下的制冷量和制冷输入功率的比值决定空调器的能效比,在制冷量不变的情况下,制冷输入功率越低则能效比越高;而在制冷输入功率不变的情况下,制冷量越高则能效比越高。
本次测试的12个样本空调的输入功率实测值均高于铭牌标称值,由于国家标准对空调器的输入功率规定了其实测值不应高于标称值的10%,因此,这种情况虽然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但容易造成空调器的能效比的实测值低于标称值的现象,对消费者选择低能耗产品有不利影响。
国家标准规定空调器制冷量的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5%,测试结果显示,12个样本的制冷量实测值虽然都在国家标准允许的偏差范围内,但有2个样本的制冷量实测值与标称值有一些差距。
通过这次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12个主要品牌的节能型空调器能效的比较试验,虽然检测结果都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之内,但个别企业夸大产品的制冷水平,低标输入功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信息偏差,影响了消费者正确选择。希望企业在接受市场监督的同时,强化自律和规范,为我国能效标识工作的开展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尽到自己的社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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