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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种食品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大测试

2004年04月01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cca.org.cn/web/xfzd/newsShow.jsp?id=17908&pid=298

  为指导消费,让消费者了解国内市场上销售的部分食品中含有人工合成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和防腐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正确选择和食用含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市场上购买了果冻、八宝粥、饮料、蜜饯、糖果、口香糖、无糖食品酱菜等8大类、103个样品,委托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依照国家标准对样本进行测试,具体检测项目为糖精钠、甜蜜素等两种人工合成甜味剂,苯甲酸、山梨酸等两种防腐剂,以及食品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卫生指标。这是中国消费者协会继2000、2001年之后第三次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广泛测试。

  本次测试结果显示,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山梨酸这四种食品添加剂被广泛使用,103种样本,有87个都含有甜味剂或防腐剂。但样本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卫生指标情况较好。只有4个样本的细菌总数超标,其他样本没有发现存在微生物方面问题。本次测试发现,样本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甜味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依然严重我国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在标准中没有提及的食品种类,表示国家尚未批准在该类食品中使用某种添加剂。通过对此次测试结果的分析,几类食品样本中,近50%的样本存在甜味剂和防腐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情况。果脯蜜饯类20个样本中有17个样本存在超限量使用甜味剂现象,其中有14个样本糖精钠使用超标,占果脯蜜饯样本的70%;9个酱菜样本中有4个样本的甜味剂超标;44个饮料类样本中有7个样本甜味剂超标,均为甜蜜素超限量使用;果冻、糖果、口香糖和八宝粥样品中未发现超量使用的问题,但八宝粥中存在甜味剂超范围使用现象。

  具体情况如下:

  蜜饯类食品中,有 70 %的样本糖精钠测试结果高于国家规定的使用限量,糖精钠最高含量超出允许限量12倍之多。有40%的蜜饯样本甜蜜素测试结果高于国家规定使用限量,检测出的最高含量是国家允许添加量的6.5倍。

  酱菜类食品有三分之一的样本糖精钠含量超出国家标准限量值。有一个样本的甜蜜素含量高达1581.14mg/kg,是国家使用限量值的2.5倍。酱菜中还有2个样本的苯甲酸含量高于限量值,其中一个样本的苯甲酸含量达到2686.99mg/kg,超出国家允许限量值4倍多。在国家标准中八宝粥没有被允许使用糖精钠这一甜味剂。但测试的7个八宝粥样本中,都检测出含有少量的糖精钠成分。

  二、使用甜味剂或防腐剂,没有明确标注或标注错误。

  国家标准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规定:食品添加剂应使用GB2760规定的产品名称和种类名称,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明具体名称。本次检测出含有甜味剂或防腐剂的样本,发现部分样本没有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做出明确标注,同时还发现有些产品作了错误标注,如检测出含有苯甲酸,但标签标注却是山梨酸。标签标注问题较多的样本集中在蜜饯类和酱菜类食品。全部103个样本中,使用了防腐剂或甜味剂而没有标示或标示错误的共计67样次。

  20个蜜饯中均检出含有糖精钠,有19个样本没有标注,只有一个样本进行了标注。11个样本没有标出含有的防腐剂苯甲酸,另有3个样本标注的防腐剂与实际检测完全不符,检测含有“苯甲酸钠”,标签却标注为“山梨酸钾”。

  9个酱菜样本都没有标注出所含有的糖精钠, 2个样本没有标注含有的甜蜜素,7个样本没有标注防腐剂或防腐剂标注不全,如含有两种防腐剂只标注出一种。

  44个饮料类样本中,有20.5%的样本没有明确标出其含有的甜味剂或防腐剂。

  三、无糖食品中同样含有甜味剂

  本次测试的样本中有14个是无糖食品。无糖食品是指不含蔗糖和淀粉糖,但必须含有糖醇等一类食糖替代品,我国提倡使用对健康有益的糖醇和低聚糖等食糖替代品,但无糖食品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可循,各生产企业均按照企业标准进行生产。测试结果发现有5个产品中存在糖精钠,2个样本含有甜蜜素,3个样本同时含有糖精钠和甜蜜素,糖精钠含量最高达4019.61mg/kg,同时甜蜜素的含量为3882.78mg/kg。

  鉴于无糖食品的受用者一般为糖尿病患者等特殊人群,那么,产品的宣传说明对消费者的指导意义更为重要,但有的产品包装上对无糖食品的宣传和介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宣传其具有降糖疗效。《广告法》规定:“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和食用无糖食品时,不但要仔细阅读配料表,了解该产品添加何种甜味剂作为糖类替代品,还要认识到无糖食品只是一种食品,绝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更不能相信无糖食品有关降糖功效等医疗用语的宣传。

  四、有些食品儿童不宜吃  果冻、饮料、蜜饯、糖果等都是儿童非常喜爱的食品,这次测试样本中果冻的质量普遍较好,其次是饮料样本中的果汁饮料和乳酸菌饮料,但蜜饯类食品样本普遍中存在问题,添加剂使用过量、该标注的添加剂没有标注等,儿童不宜食用这类食品。食品中过量的添加剂会对儿童的成长发育和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的免疫系统发育尚不成熟,肝脏的解毒能力较弱,极容易对食品中的添加剂产生过敏反应。目前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对于儿童食品的安全问题相当关注,都在不断完善有关法规制度来保障儿童的健康安全。

  联合国粮农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FAO/WHO)所属的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日许量(ADI值)。ADI值的定义为:依据人体体重,终身摄入一种食品添加剂而无显著健康危害的每日允许摄入量的估计值,它是国内外评价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首要和最终依据。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这四种食品添加剂的ADI值分别为5mg/kg、11mg/kg、5mg/kg、25mg/kg。(单位mg/kg为每天每公斤体重允许摄入的毫克数。)这一数值对于生产加工安全放心的儿童食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五、糖精钠在食品中使用依然普遍

  糖精钠属于非营养型人工合成甜味剂,其稀溶液的甜度是蔗糖的300-500倍,后味微苦,与蔗糖相同甜度的重量所产生的热量不到蔗糖产生热量的2%,在食品中的应用相当广泛。

  因为20世纪70年代有人发现糖精钠含量达到5-7.5%时,用来喂养的动物的膀胱癌发病率与糖精钠的摄入量明显相关,所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曾提出禁止使用糖精钠。但也有学者认为上述实验与实际饮食中的摄入量有极大的差异,而且流行病学研究并未发现糖精钠的使用与膀胱癌的关联。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了糖精钠的使用限量,同时对其使用范围加以限制。我国有关部门也曾为关于糖精钠等高倍添味剂的生产使用下发通知,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在规定范围内限量使用。

  本次测试的103个样本中,有57个样本中含有糖精钠,占受检样本量的55.3%,其中19个样本的糖精钠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其余38个样本中的糖精钠国家尚未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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