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新区市场监管局消费维权报告》出炉
滨海新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5年度新区市场监管局消费维权报告》,2015年新区市场监管局及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0510件,同比上升31.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4万余元。各类维权站点和解消费纠纷7432件,无障碍退换商品25170件,挽回经济损失41.63万元。
2015年新区市场监管局受理的商品类投诉3853件,同比上升80.9%;服务类投诉1360件,同比上升72.8%。在1176件举报中主要反映的问题有商品质量、无照无证、商标、广告、合同、特种设备等。其中商品质量中涉及食品557件、药品69件、医疗器械37件、保健食品30件、化妆品21件;无照无证主要涉及网吧、小超市、美容美发、饭店、汽车修理、教育培训等;商标侵权主要涉及烟酒、饮料、食品、通讯产品、服装鞋帽等;合同欺诈涉及钢材、化工、机电等领域。
滨海新区对53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全面规范,健全消费维权社会体系。在26家服装鞋帽类、日用百货类、儿童玩具类、家电类、装饰装修材料类等商业零售大中型商超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机制,全面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试点利用2~3年时间督促引导“消费维权服务站”中有柜台或场地出租的商场、超市、大型商场,摊位较多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为销售者、服务者提供经营条件及相关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推行赔偿先付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各类维权站点共计和解消费纠纷7432件,无障碍退换商品25170件,挽回经济损失41.63万元。
去年滨海新区消费争议十大热点
多数为手机质量问题及移动电话经销商宣传与实际不符,提供配件不齐,经销商凭借商品质量鉴定优势地位推脱“三包”责任,人为设置障碍引发争议等。
食品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食品过期或有异物;餐馆、食堂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或者卫生条件差;超市无流通许可证经营食品。
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保养服务质量差、销售行为不恰当、合同签订欠规范等。
承诺与实际不符,配送环节无法按时送货、安装,售后差,不履行三包义务。
材质与说明、标注不符,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商家不按合同和规定提供服务,商品存有质量瑕疵等。
新购服装起球、掉色,原材料标注与实际不符,服装做工或面料存在质量瑕疵;打折促销存虚假成分。鞋类商品节令性强,过季处理的商品,放置时间较长后再使用的,发现质量问题时超出“三包”期限,或保修不予记录等。
婚纱写真摄影投诉117件,主要问题是承诺与实际不符、单方违约或商家闭店易主造成退费纠纷;摄影技术及修片成册差等。
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营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设备设施故障,经营者未采取足够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并作出说明和警示。
互联网直销服务投诉162件。网上订购商品,商家不能及时发送、售后服务差、虚假宣传等。
预收款方式结算,商家在搬迁或更换经营者后,未能及时通知持卡的消费者,引发投诉;由于使用高价低质,甚至劣质商品,使美容或美发者出现皮肤过敏、红肿等现象,医疗机构出具证明难;个别商家采用“免费体验”等方式设置陷阱,随意违约、强制或限制消费等。
滨海新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5年度新区市场监管局消费维权报告》,2015年新区市场监管局及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0510件,同比上升31.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4万余元。各类维权站点和解消费纠纷7432件,无障碍退换商品25170件,挽回经济损失41.63万元。
2015年新区市场监管局受理的商品类投诉3853件,同比上升80.9%;服务类投诉1360件,同比上升72.8%。在1176件举报中主要反映的问题有商品质量、无照无证、商标、广告、合同、特种设备等。其中商品质量中涉及食品557件、药品69件、医疗器械37件、保健食品30件、化妆品21件;无照无证主要涉及网吧、小超市、美容美发、饭店、汽车修理、教育培训等;商标侵权主要涉及烟酒、饮料、食品、通讯产品、服装鞋帽等;合同欺诈涉及钢材、化工、机电等领域。
滨海新区对53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全面规范,健全消费维权社会体系。在26家服装鞋帽类、日用百货类、儿童玩具类、家电类、装饰装修材料类等商业零售大中型商超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机制,全面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试点利用2~3年时间督促引导“消费维权服务站”中有柜台或场地出租的商场、超市、大型商场,摊位较多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为销售者、服务者提供经营条件及相关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推行赔偿先付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各类维权站点共计和解消费纠纷7432件,无障碍退换商品25170件,挽回经济损失41.63万元。
去年滨海新区消费争议十大热点
多数为手机质量问题及移动电话经销商宣传与实际不符,提供配件不齐,经销商凭借商品质量鉴定优势地位推脱“三包”责任,人为设置障碍引发争议等。
食品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食品过期或有异物;餐馆、食堂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或者卫生条件差;超市无流通许可证经营食品。
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保养服务质量差、销售行为不恰当、合同签订欠规范等。
承诺与实际不符,配送环节无法按时送货、安装,售后差,不履行三包义务。
材质与说明、标注不符,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商家不按合同和规定提供服务,商品存有质量瑕疵等。
新购服装起球、掉色,原材料标注与实际不符,服装做工或面料存在质量瑕疵;打折促销存虚假成分。鞋类商品节令性强,过季处理的商品,放置时间较长后再使用的,发现质量问题时超出“三包”期限,或保修不予记录等。
婚纱写真摄影投诉117件,主要问题是承诺与实际不符、单方违约或商家闭店易主造成退费纠纷;摄影技术及修片成册差等。
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营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设备设施故障,经营者未采取足够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并作出说明和警示。
互联网直销服务投诉162件。网上订购商品,商家不能及时发送、售后服务差、虚假宣传等。
预收款方式结算,商家在搬迁或更换经营者后,未能及时通知持卡的消费者,引发投诉;由于使用高价低质,甚至劣质商品,使美容或美发者出现皮肤过敏、红肿等现象,医疗机构出具证明难;个别商家采用“免费体验”等方式设置陷阱,随意违约、强制或限制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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