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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KTV过道里摔伤 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

2016年02月17日 14:12 信息来源:http://xiaofei.nen.com.cn/system/2016/02/17/018869843.shtml

今年春节,对于市民邵小姐来说特别的揪心,因为就在年底前她因脚踝骨断动了手术,只能卧床休息。

说起脚踝骨断的原因,邵小姐更是一肚子气。她说,农历年底前和同事在市区新城某KTV唱歌,在该店过道里不慎摔成了这样,而至今她还未与店方就问题解决协商一致。

日前,邵小姐就此致电《合力维权》栏目求助。

因过道湿滑导致摔倒受伤

据邵小姐回忆,今年1月20日晚10时许,她和一帮同事来到市区新城某KTV唱歌,其间,她没有喝酒;次日凌晨1时许,她与一名女同事挽着手去卫生间,当经过过道时,因地面湿滑导致脚站不稳摔倒。

“刚站定的时候,我觉得左脚脚踝很痛,不过以为应该没什么大碍,就没有向店方投诉。”邵小姐说,在回家后,她才感觉到脚踝越来越痛。1月21日上午,她来到家附近的一家诊所寻求治疗,医生说她伤势比较严重,让她赶紧到医院拍个片。经过医院诊断,她的脚踝骨断了,需要立刻住院治疗。

邵小姐说,当发现自己伤势如此严重后,当天下午,她家人代表她来到该KTV讨要说法,店方在查看了监控视频后,确认她曾在该店摔倒,但该店只提出返还包厢费的解决方案,遭到她家人的拒绝。邵小姐认为店方的协商态度不够诚恳。

邵小姐表示,她已经在医院动了第一次手术,目前正在家修养康复中,一年之后还需要动第二次手术。她说,预计手术费、营养费等至少需要10万元。

-商家回应

为何伤势加重需医疗鉴定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向该KTV相关负责人求证。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店里监控视频,1月21日凌晨邵小姐确实是在店里滑了一下,店员立刻上前搀扶并询问有无大碍,但邵小姐称没事就离开了,当天下午,邵小姐家人来到店里时,才知道邵小姐伤势这么严重;且当天邵小姐滑倒时本身已经喝了很多酒。

该负责人还表示,在得知情况后,店方一直在积极与邵小姐方面协商,也曾到医院探望过邵小姐,希望能尽快妥善解决此事,但由于邵小姐方面提出的赔偿要求比较高,双方难以协商一致。

另外,该负责人说,由于邵小姐的伤势是在离店后1月21日上午被确诊,对于伤势突然变重,其中是否存在二次损伤,店方是有疑问的,希望有专业的医疗鉴定提供意见,也希望能有第三方介入调解此事。

该负责人表示,近日内,店方将再与邵小姐方面沟通协商此事。

-律师说法

怎样赔偿

需先确定过错责任

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夏静表示,这是一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请求,首先需要确定双方的过错责任。

KTV作为一家娱乐场所,其管理人对进入该娱乐场所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通过视频显示,邵小姐是在KTV场所的过道中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该KTV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邵小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经过过道时,若在知道地面湿滑的情况,最终导致摔倒,那么她也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

就店家提出二次损伤的问题,是否存在可以通过司法鉴定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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